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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说法】假“锐澳”鸡尾酒,原来是这样生产出来的
2020-07-23 11:09: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锐澳”鸡尾酒因包装时尚等原因深受青年消费群体喜爱,家住南通市通州区的90后青年小丽通过网购方式买了一箱“锐澳”鸡尾酒,她和朋友聚会喝酒时,发现鸡尾酒味道不对,遂立即向警方报了案,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这些网红“锐澳”鸡尾酒,竟然是“贴牌”产品。日前,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范某某等8人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家住山东省龙口市的范某某开了一家一饮品公司,本来生产的是自己品牌的鸡尾酒,但无奈于销售情况不佳。2018年下半年的一天,在四川省成都市一次展销会上结识的任某某找到范某某,两人一合计,找到了一条“生财之路”。

  原来,他们俩商量着制造并销售假冒网红品牌“锐澳”鸡尾酒,由任某某提供空酒瓶、瓶盖、商标、纸箱等材料,范某某安排崔某某工人在厂里生产加工。为了掩人耳目,任某某还伪造了上海某酒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加工合同。崔某某是任某某厂里的负责人,他将白糖、水、酒、色素、香精等原材料调制后,然后安排工人直接灌装、贴标。

  据崔某某案发后供述,他和范某某都知道,未经同意借用“锐澳”鸡尾酒商标不对,但是他们被快速致富的方式冲昏了头脑,走上了造假“不归路”。

  经审查,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中旬,任某某以37元/箱价格支付加工费给范某某。2019年1月中旬之后,任某某将此生财之道转让给朱某某,朱某某向范某某、崔某某支付40元/箱的加工费。就这样,这些被包装得光鲜亮丽的假“锐澳”鸡尾酒以100元/箱的价格销售给南通市通州区人陈某某等人,明知这些“锐澳”鸡尾酒都是贴牌产品,但陈某某等人依然通过淘宝店铺、微信等途径,以155至195元/箱的价格将上述产品售往全国各地。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18年9月以来,范某某、崔某某所生产加工的假冒“锐澳”鸡尾酒共计8000余箱,非法经营额87万余元,任某某、朱某某涉案金额分别为30余万元、60余万元。而作为销售方的陈某某也因此“发了财”,其销售金额达100余万元,其同居女友马某参与销售涉案14余万元。其余为制作假冒“锐澳”鸡尾酒提供瓶盖的郁某某叔侄2人也均被公安机关查获。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各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相关规定和从宽处理的后果,有7人认罪悔罪,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察官提醒:注册商标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畴,未经商标注册所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将构成民事侵权,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也属于违法行为。同时,消费者在网上购物要学会辨别真假。网店中冠之以某品牌之名的未必是经授权的店铺,必须查看有无授权委托书。在购买商品时,莫要贪图小便宜,向假货说“不”,尤其涉及食品类,对身体健康带来的安全隐患更为突出,消费者在购买到假货后,建议及时向电商平台投诉或者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编辑:孙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