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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严厉打击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利益犯罪
2024-05-07 09:18: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将直接损害民营企业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法严厉打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是精准对接民营企业司法需求,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近日,在启东市检察院举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上,到场的10余名涉外企业代表对该院通报的一起涉企案件进行了讨论,该案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是检察机关重点监督的案件。

  2019年2月至2022年7月期间,被告人吴某利用自己担任江苏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负责开关类产品的技术评审、委托检测等职务便利,先后四次收取检测公司、供应商所送的好处费共计48万余元。

  同时,吴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在两次代表公司与上海某公司签订委托检测合同的过程中,分别故意虚增合同金额人民币32000元、36000元,并将该虚增的合同金额非法占为己有。

  2023年6月,启东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相关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查明吴某收受资金的具体去向,提取、固定微信聊天记录。

  在核实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检察官对办案影响进行仔细评估,最终认定对吴某提起公诉不会影响所在公司的生产经营,遂于2023年7月25日依法提起公诉。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吴某所在公司对相关技术评审人员的监督缺位,且存在商业贿赂的安全隐患,遂于2023年7月27日制发了《法律风险提示函》,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建议,获得企业认可采纳。

  2023年11月10日,启东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吴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参加活动的企业代表在开放日现场表示:“这个案例让我们深以为戒,企业内部贪腐问题一直是制约企业发展前进的阻力。我们回去一定会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审核把关,防止出现这种情况。”

  活动最后,涉企代表与启东市检察院达成了“检察机关法治服务企业”活动意向,通过以案释法、联合宣传,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合规经营、遵纪守法意识,推动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从而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