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至19日上午,全省检察长办案工作现场会在南通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和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和最高检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总结交流、研究部署全省检察长办案工作,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引领带动全省检察干警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奋力推进江苏检察工作走在前做示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时态出席会议并讲话。
南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新明到会致辞。他表示,近年来,南通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勇挑重担、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推动发展。在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检察工作融入度、标识度、贡献度不断提升。他希望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上级要求,虚心学习先进经验,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开展新探索、展现新作为,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文峰到会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爱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席玉峰分别主持两个阶段的会议。
石时态在讲话中,对深入加强全省检察长办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石时态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察长办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检察长办案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示范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效途径。各级院检察长肩负重要职责使命,必须带头办案、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带头办案模范尊崇法治、敬畏法治、捍卫法治,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带头落实好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履行好检察长的领导责任和检察官的办案职责,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准确落实。要有效发挥“头雁效应”和自身的优势所长,积极办理能够起到规则示范和案例指导作用的案件,引领全省检察干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石时态强调,要全面把握工作要求,着力在狠抓办案规定落实上率先垂范。要坚守依法公正根本要求,立足宪法法律赋权,带头恪守职能边界,带头严格依法办案。始终遵循法律规定、法的精神,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能动履职、规范办案。要全面准确把握案件范围,带头办理重大、敏感、疑难复杂及上级检察院督办、交办、批办等6种类型案件,力争把每一件都办成标杆,为员额检察官树好榜样。要切实增强办案的亲历性,对办案的主要环节、核心决定必须亲自参与、亲自决策,对上级院规定的办案职责事项,必须一项不落、逐项落实,确保办案质量。要严格审慎行使检察权,精细化做好案件事实证据审查,不放过任何一丝疑点,不遗漏任何一笔事实,把案件办实、办准、办好。精准考量各类因素作出处理决定,既严格依法,又不机械司法,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要压紧压实“管案”责任,坚持“放权”和“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准确把握依法行使监管职权和违规干预过问案件的界限,积极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容易引发舆情、可能有廉洁风险等案件,及时把关指导,必要时可以直接作出办案决定,做到敢管、真管、善管、严管。
石时态指出,要聚力提升办案效果,带头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上树好标杆。要把高质效体现在引领精准服务大局上,带头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和妥善处理业务问题,让办案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带头办好涉科技创新、构建新发展格局、农业发展、基层治理等领域案件,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重要指示、重大部署落细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各方面。要把高质效体现在带头造福人民上,带着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民生领域办案力度;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聚焦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未成年人保护、农民工讨薪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办出一批有影响力的好案,全力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要把高质效体现在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上,切实压实首办责任,对包办的首访案件,全面履行包案职责,因案因人制定化解方案;切实抓好案件检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原案引发信访的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要把高质效体现在能动服务社会治理上,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服务保障基层治理相关意见,促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石时态强调,要统筹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大对检察长办案工作的推进力度。要把领导办案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各级院检察长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切实做到身体力行、以上率下。要完善定期通报制度,持续定期开展检察长办案工作通报,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举措。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依托大数据办案平台,进一步提高办案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为科学考评提供数据基础。要加强办案团队建设,致力以检察长办案为核心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全国知名的优秀办案团队。要强化宣传提升影响,持续深化办案效果,注重培育优秀案例,讲好办案故事,传递检察声音,提升江苏检察机关领导办案工作品牌影响力。
李文峰对江苏检察机关检察长办案工作给予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提出意见。
他表示,推动入额院领导办案既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关键一环,也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和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希望江苏检察机关持续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做好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建设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准确把握入额领导干部办案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要作为主办检察官带头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进一步落实亲历性办案要求、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随机分案与指定分案相结合的案件分配机制,完善“大要难新”等案件认定机制,进一步建立分案量化机制,积极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建设。要不断完善入额院领导办案考核评价机制,构建科学的入额院领导办案指标体系,既要评价带头办案的质量效果,也要全面反应管理、指导质效,切实发挥考核的导向功能。要强化入额院领导办案通报工作,深入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提高办案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为通报工作提供全面、准确、真实数据基础。
会上,李爱君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今年1至8月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情况。2023年1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共办理案件10176件,占全省办案总数的4.71%。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共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案件和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6643件,占比65.36%。全省各级院领导干部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022件,其中省院明确规定必须由院领导包案办理的三类案件共757件,包案率为100%。李爱君在通报中,指出了院领导办案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领导办案的价值意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监督办案能力水平;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案件;切实发挥对案件的决策、指挥作用等四个方面具体要求。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全省检察长办案专题片《办大案 做示范》。南通、南京、常州等3家设区市检察院、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等7家基层院作经验交流。
南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沈雷参加18日下午会议。各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分管院领导,部分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各设区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