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检察院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安排,2023年6月26日,我从黄海之滨的水韵之地飞越4200公里来到天山脚下的伊犁河谷,正式开始了为期半年的援疆工作。
初来乍到,伊犁州检察院党组安排我挂任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主要负责办理民事申请复查案件的初核工作。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是全国唯一既辖地区、又辖县市的自治州。根据案件管辖原则,塔城、阿勒泰地区和州直区域都有一定数量的民事不支持监督案件要向伊犁州院申请复查,而初核工作就是把握案件能否再次进入法律监督程序的第一道关口。
援疆期间,我结合江苏省南通市检察机关办理专项监督活动的经验,通过对复查案件初核,发现多起合同类纠纷案件存在问题,及时推动进一步审查处理。
根据伊犁州院的安排,我还先后到昭苏县院、察布查尔县院、霍尔果斯市院参与驻点帮助工作,分别对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双向衔接机制、发现监督案件线索和识别监督点、民行监督案件大数据建模等方面的工作介绍经验方法,并进行协助指导。
智力援疆是对口援疆工作的支撑工程,是增强受援地内生动力的有效举措。我深知,在半年的援疆工作中,能够办理的具体案件有限,更重要的是发挥江苏检察干警在专业素养等方面的优势与专长,把好的工作理念经验方法留下来,着力提升受援检察机关自我“造血”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结合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实践经验,我整理撰写了《民事复查案件受理初核工作审查要点》,梳理此类案件程序、实体各方面可能存在错误的监督点,为后续从事此项工作的检察干警提供借鉴。针对民行检察案件受理中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诸如申请审违和执行监督案件的受理条件、控告举报枉法裁判与申请监督的区分甄别、民刑交叉案件处理程序等,向控申办案人员提供咨询意见和帮助指导。
时光荏苒,还记得初到伊犁时的夏日炎炎,转眼间窗外已是大雪纷飞,我的援疆工作也已画上句号。寒来暑往,春华秋实。回顾在新疆伊犁这半年来的点点滴滴,除了工作中的感想感悟,最大的收获就是有幸结识了一批可亲可敬的各民族检察同仁,他们扎根边疆、默默奉献,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力践行者。
格登山色伊江水,回首依依勒马看,大美新疆大美伊犁难说再见。作为一名在此工作生活过的援疆检察干警,我衷心祝愿新疆伊犁的未来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