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2.8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0.26%;公务接待费支出20.6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8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16万元,无年初预算, 比上年决算增加2.16万元,主要原因为办理案件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一般年初不安排出国(境) 经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公诉处副处长马晓霞参与公安部组团赴马达加斯加调查中国公民被害案的支出。 15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2.86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未购置车辆。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92.86万元,完成预算的67.1%,比上年决算减少15.59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和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加强公车管理,降低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油、维修、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 3.公务接待费20.68万元。其中:(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未发生此类接待;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2)国内公 务接待支 出20.68万元, 完 成 预 算 的 24.67%,比上年决算减少34.19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接待费用的支出标准;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执行中严控接待费用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院及外地兄弟院等,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08批次,1649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院及外地兄弟院等。南通市人民检察院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0.4万元,完成预算的36.26%,比上年决算减少25.5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规模 16 和次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执行中严控会议费用支出。
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38个,参加会议2052 人次。主要为召开各类条线工作会议,承办上级院交办的相关会议、参加全国、全省有关会议以及举办各类研讨会等。南通市人民检察院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95.35万元,完成预算的52.14%,比上年决算增加20.72万元,主要原因为新进聘任制书记员的素能培训、智能检务培训及其他条线上培训业务的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执行中压缩培训费用支出。2017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79个,组织培训2962人次。主要为两级院检察人员素能培训和各类业务条线培训。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南通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3.49万元,比2016 年减少183.72万元,降低20.94 %。主要原因是积极创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努力降低机关能耗,大力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17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