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电梯维保项目拟采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电梯维保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4.8万元/年
三、项目需求:
1、维保设备清单:
电梯型号 |
制造单位 |
类别 |
载重量 |
楼层 |
开门方式 |
速度 |
数量 |
安装地点 |
注册编号 |
MAXIEZ Series-CZ 1050/1.75 |
日本三菱电梯 |
客梯 |
1050kg |
9/9 |
中分 |
1.5m/s |
1台 |
办公 前大楼 |
30103206022012120750 |
MAXIEZ Series-CZ 1050/1.75 |
日本三菱电梯 |
客梯 |
1050kg |
9/9 |
中分 |
1.5m/s |
1台 |
办公 前大楼 |
30103206022012120751 |
MAXIEZ-LZ |
日本三菱电梯 |
客梯 |
1050kg |
5/5 |
中分 |
1.0m/s |
1台 |
办公 后大楼 |
3110103402020Q4101 |
TW05-1 |
日本三菱电梯 |
客梯 |
825kg |
5/5 |
中分 |
1.0m/s |
1台 |
办公 后大楼 西侧 |
3110103402020Q7302 |
HX-2 |
宁津县华翔电梯有限公司 |
餐梯 |
200kg |
2/2 |
上下 |
0.25m/s |
1台 |
机关食堂 |
30303206022019030003 |
2、维保地点: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内
3、保养方式:
(1)电梯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甲方的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分别见《特种设备安全法》附件A至附件D。定期保养的记录需有甲方代表的签字认可。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年度检测并获得准用证书。
(2)提供全天24小时维修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招标方紧急保修通知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
(3)免费调换在服务期内因保养不当而损坏的零部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4)电梯易损坏配件更换须经招标人审核后另行支付,更换配件的人工费含在本项目合同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5)保证每年电梯年检合格。
4、维保起讫时间:暂定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3年。
5、付款方式:年度维保期结束前一个月支付当年维保服务费用。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A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电梯保养三星级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供应商提供两名及以上拟服务的维保人员名单及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特别提醒】供应商须认真对照询价通知中的资格要求,只有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询价响应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承担。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网上曝光。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A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供应商电梯保养三星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供应商提供两名及以上拟服务的维保人员名单及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询价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濠南路251号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前大楼104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另行安排时间
4、采购人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询价。
5、报价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6、本次项目最高限价4.8万元/年,超出限价作无效询价响应处理。
7、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项目需求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最低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成交人。
8、采购人认为报价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要求的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将对其作为无效询价处理。
六、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泽 联系电话:0513-55002264
八、询价公告及公告期
询价公告期为:自询价公告在“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nt.jsjc.gov.cn/”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敬请留意。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各项内容,做好必要准备,按询价公告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