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场所家具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12万元
4、最高限价:12万元
5、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0年4月-2020年9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若为外地公司,须承诺中标后在南通市范围内设立全资分支机构或者委托注册在南通市范围内的具有同等资质的代维公司售后服务,代维公司营业执照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要求的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0年11月25日17:00后不再发售磋商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报名(或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联系电话17778751998)
4、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濠南路251号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濠南路251号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需缴纳磋商保证金贰仟肆佰元整(2400元)。磋商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并在汇票或支票上注明“检察院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交给采购单位。
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财政局,用途为:检察院磋商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账 户: 南通市财政局
开户行: 中行西被闸支行
开户账号: 471558227682
磋商保证金不得密封在磋商响应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
八、样品要求
1、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样品接收地点:南通市濠南路251号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一楼大厅。
3、样品清单: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下表要求的提审桌一张,提审椅一把。
序号 |
品名 |
图片 |
材质 |
颜色 |
尺寸 |
1 |
提审桌(提供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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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贴面材料:采用进口实木皮,可采用美国大西洋牌胡桃高级木皮,实木皮饰面,厚度0.6mm; |
新胡桃色 |
3000*900(850)*900 |
2 |
提审椅(提供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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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饰面:采用进口全牛皮,厚度1.1mm,皮革面料的干摩擦牢度≥4级,皮革涂层粘着牢度≥3.0N/10mm,可分解芳香胺未检出,皮革PH值4.0~6.0;经液氨多道浸色及防潮、防腐等工艺处理,不但使皮面更加柔软舒适,光彩夺目,光泽持久,而且透气性、韧性等理化指标更胜一筹。选用多层强力拉筋包背,具有回力好,经久耐用的优点,用进口的高速衣车及粗线车制皮套,直接包面,沉稳舒适; |
黑色 |
680W*600D*1600H |
4、样品不能出现供应商的任何标志、标记如:品牌、制造商、型号等,样品上涉及供应商的标志及标记请做遮挡或封存,否则:在评标环节的“样品”评审中将不得分,请供应商提前处理好各自相应的样品。
5、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样品进行封存,所有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样品制作、运输等费用。
6、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必须于开标后及时搬离样品存放区,采购单位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通市濠南路251号
需求联系人:季主任 联系电话:13921678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17778751998
邮箱号码:1205007749@qq.com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