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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询价公告
2020-09-25 14:12: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内部审计项目拟采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内部审计项目

  二、项目预算:3万元/标段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标段一: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内部审计;

  标段二: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内部审计。

  投标单位可以两个标段均投,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第一标段中标单位在第二标段中仍排名第一,则排名第二的单位为第二标段中标单位。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规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投标单位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党政机关审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

  4、拟派审计项目组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12年9月1日之前)和2名具有地方党政机关审计经历的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15年9月1日之前)(提供资格证书及审计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供应商须认真对照询价通知中的资格要求,只有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询价响应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承担。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网上曝光。

  四、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投标单位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党政机关审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

  4、拟派审计项目组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12年9月1日之前)和2名具有地方党政机关审计经历的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15年9月1日之前)(提供资格证书及审计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注意:投标单位若两个项目均参与,须按标段分别提交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须密封递交。封面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9时之前。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询价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濠南路251号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前楼308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另行安排时间

  4、采购人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询价。

  5、每个标段报价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6、本次项目最高限价3万元/标段,超出限价作无效询价响应处理。

  7、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项目需求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8、采购人认为报价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要求的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将对其作为无效询价处理。

  9、开标顺序:先开第一标段,再开第二标段。投标单位可以两个标段均投,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第一标段中标单位在第二标段中仍排名第一,则排名第二的单位为第二标段中标单位。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季云联系电话:13921678505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C:\fakepath\附件一(项目需求).docx

C:\fakepath\附件二(报价清单).docx

  编辑:孙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