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防病毒软件与应急响应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DFHX2019106(XJ010)。
四、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服务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投标时需提供所投设备的原厂质保函扫描件,原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
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特别提醒】供应商须认真对照询价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只有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询价响应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承担。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网上曝光。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对本项目询价响应的单位,请于公告日起至询价评审日前,到“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nt.jsjc.gov.cn/”下载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文件。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19年9月6日下午14时30分。
3.接收地址:南通市濠南路251号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前楼五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询价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投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九、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19年9月6日下午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濠南路251号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前楼五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将委托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询价。
十、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十一、询价文件费用
询价采购文件300.00元/套(询价采购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询价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现金的形式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 139216785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万科壹中心1908室
联系人: 陆女士
联系电话:15906291361 传 真: 0513-89000706
邮 箱: 944743948@qq.com
十三、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的公告期
询价公告及本询价文件的公告期均为在“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nt.jsjc.gov.cn/”上发布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询价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询价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