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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如皋:疫情防控不放松,远程和解不打烊
2022-04-01 18:10: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近日,如皋市检察院在妥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安全、高效就一起交通肇事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及时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案情回顾

  2021年9月的一天晚上,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驾车至某路段时,因为对路段不熟悉,低头使用手机导航,导致汽车方向偏离,驶入非机动车道,只是两三秒的时间,当其再抬起头时,发现车前有人,已经来不及采取避让措施,车辆前部右侧碰撞前方同向步行的被害人,造成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如皋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何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22年3月9日,公安机关以何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如皋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电话听取被害人近亲属意见,对方表示被害人是家中的顶梁柱,才50多岁,事故的发生给家人造成了很大打击,希望得到经济补偿。在讯问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时,其也向办案人员表示:“我给他们家庭造成了巨大损失,我愿尽我所能来补偿,但自己经济能力也很有限。”

  在确认当事人双方都有和解意愿后,办案人员多次释法说理、沟通协商。最终,被害人近亲属主动降低了高额的补偿要求,嫌疑人也表示愿意积极筹措资金,当事人双方对于赔礼道歉、补偿数额达成初步共识,也知悉了相关法律后果。

  考虑到被害人近亲属都远在湖南,来如舟车劳顿极为不便,且处于疫情防控期间,都在居家隔离,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办案人员决定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和解。

  在办案人员的主持下、人民调解员的参与下,一场特殊的刑事和解在如皋市检察院远程视讯室展开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远程视讯室,被害人近亲属在湖南住所参加在线和解。

  何某某在刑事和解申请书上签字

  办案人员告知了双方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审查了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敦促嫌疑人当场向被害人近亲属赔礼道歉,并就补偿金额予以确认。何某某当场通过手机银行及微信将补偿款转账给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近亲属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几日后,如皋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何某某提起公诉并提出从宽处理的意见。

  远程和解是如皋市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的不断探索。今后,该院将继续坚持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积极推进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