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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海安:“实地查看+风险提示”力促企业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2022-03-25 09:40: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感谢检察官及时提醒,来我们企业传达‘八号检察建议’精神,这次事故教训惨痛,警醒我们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后我们将抓牢安全生产这根生命线,力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履行好我们企业的责任。” 近日,海安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重罪办案团队在海安青云化纤有限公司实地查看,宣讲“八号检察建议”后,该企业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2021年7月9日,海安青云化纤有限公司叉车驾驶员杨某在驾驶叉车,从货车上卸托盘时,在明知规定叉车货叉上不能站人的情况下,仍同意某物流公司临时工韩某站在被托举的物体上并进行操作。操作过程中,韩某不幸跌倒,托盘随之翻转砸到韩某头部,后送医救治无效死亡。案发后,该企业与韩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经济损失已全部履行到位。

  2022年2月,海安市公安局以杨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海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海安市检察院重罪办案团队承办该案。办案团队认为员工杨某违反“不准在货叉上站人,叉车上不准载人运行”的叉车操作规程,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该企业则在安全管理中存在一定的问题,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和生命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根据该院办理生产安全类案件“在办案中建议,在建议后治理”的要求,办案团队走进企业给予风险提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在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座谈中,办案团队负责人徐雨春宣讲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重点围绕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员培训流于形式、不规范操作不及时纠正等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了重点风险提示,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随后,办案团队在企业负责人的指引下,实地走访企业生产车间,查看安全标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实地查看中,该企业负责人详细介绍案发后风险隐患整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并表示将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设备管理,督促操作人员规范使用特种设备。

  下一步,海安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履职,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相关衔接机制,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细落实,推动企业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拧紧企业生产“安全阀”,努力让“平安海安”底色更亮。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