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峥李
南通市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接触过冒峥李的人都会被他爽朗的笑声所感染,他阳光、积极、向上,目光温柔却坚定。
他21岁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从象牙塔直接进了机关门,成了单位最年轻的干警,这个记录保持了三年。2016年,历经十年磨砺,他又成为市院首批入额检察官中最年轻的一位,这个记录一直保持到现在。
年轻、朝气蓬勃,是大家对他最深刻的印象,但年轻并不意味着莽撞。他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对经手的每件事、每件案处处倾心,有着这个年纪的人少有的稳重和细致,也收获了很多难能可贵的荣誉和经历。在他身上,我们看见了新一代通检人拼搏奋进、守正有为的身影和姿态。
十年磨一剑,砺得梅花香
初进检察院,冒峥李就被分到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当时市院的案管办刚刚成立不久,案件管理正处于摸索阶段,工作制度、方式方法无例可循、无处可考。为了把好案件“进口关”,全面掌握受理案件情况,在缺乏信息化管理手段的情况下,他就自己设计了详尽的手工受案台账,受案基本信息一目了然。为了把好案件“质量关”,他自己钻研,对市院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质量分析,撰写监管报告,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表扬。为了把好文书“出口关”,他协助设计了一套法律文书管理系统,关键文书由案管部门统一开具、统一管理。
随着时间的推移,案件管理制度不断建立完善,这些制度的从无到有,有他的见证也有参与,他逐渐成长为一名独当一面的案管行家。他多次被抽中参加高检院、省院组织的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撰写的《公安机关撤回案件专项评查报告》获全省优秀监管报告一等奖。2015年,入选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人才库、全省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同年,因为业务能力出色,被借调高检院案管办工作,得到了高检院书面表扬。2016年省院举办首届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凭着深厚理论功底和多年工作积淀,冒峥李与队友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为南通市院捧回了团体一等奖,他本人更是以总分第一的傲人成绩获得全省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
一尺公诉席,正义担在肩
从案管到公诉,大家说他是华丽转身,但只有他自己心里知道其中的艰辛和不易。第一次独自开庭时,他紧张得连宣读起诉书都战战兢兢;面对数十名被告人的狡辩和辩护人的针锋相对,他一时间不知如何应对;看着刚分到手的走私大案一百多本卷宗,他也曾手足无措过。
面对这样的局面,他没有退缩、没有气馁。他给自己打气:那尺公诉席,不正是自己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吗?如今梦想就在眼前,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拼搏、把握一下?
业务不精,就努力补齐短板;没有经验,就向有经验的人请教。他深知只有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能,磨砺自己的应变能力,才能化解这些压力。为此,他力争一步一个脚印,办理一个案件就弄懂一整套法律问题,每案一总结;同时积极向前辈请教,从资深检察官那里汲取养分,逐渐适应了新的工作节奏,在不断的摸爬滚打中一步步成长起来。
办案的同时,他注重挖掘监督线索。在办理雷某、汪某贩卖毒品案时,他敏锐发现本案还遗漏了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一方面,他积极开展自行侦查,依法讯问张某,对其进行说理教育、展示证据,促使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另一方面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补充调取了毒品交易记录等关键证据,最终锁定张某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900余克的犯罪事实,成功追诉漏犯。最终,张某被判处死缓。该案于2020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半载援青路,一生检察情
2020年5月28日,带着组织的重托和光荣的使命感,冒峥李来到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挂职州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开始为期半年的援青之旅。初到雪域高原,眼前壮美的北国风光令他震撼不已,也激发了他奋斗干事的热情。
到达州检察院的第一天,刚到宿舍的他,就接到了去省检察院参与汇报案件的通知。他即刻放下行李、回到办公室,了解案情才知道是当地一基层院办理的恶势力犯罪案件临近起诉。在向省院汇报该案后,他就马不停蹄协助办结该案,并提出追加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意见,最终被采纳。之后,又配合指导其余四件涉恶案件顺利起诉,均获有罪判决。
挂职结束,冒峥李被抽调至“8·07”专案组,成为十人公诉团队的一员,参与办理此案。该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海南州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涉黑案件,在青海全省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也是中央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三个多月时间,全员在岗,目标一致,众志成城,最终圆满完成审查起诉、庭审和打财断血等各项办案任务。最终41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他被州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并获评先进工作者称号。
从检十四个年头,从当年的懵懂少年到如今检察事业的中坚力量,岁月磨平了棱角,也增长了更多的人生智慧,就像他的座右铭一样,不忘了纪念,不停止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