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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检察院积极履职帮助94名农民工讨回欠薪89万
2024-08-15 10:42:00  来源:最高检  作者:通检宣

  近日,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帮助94名农民工讨回被拖欠的工资,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初,严某作为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在工程基本结束且收到工程款600余万元的情况下,拖欠9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89万余元。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严某在收到指令书后,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6月18日,犯罪嫌疑人严某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2日,启东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在案证据,并与侦查机关、人社部门沟通,发现严某欠薪数额较大、涉及劳动者人数众多、存在逃匿情形,且在立案后仍未积极偿还劳动报酬,依法批准逮捕严某。

  严某虽已归案,但94名农名工的被拖欠工资仍未支付。检察官多次对犯罪嫌疑人严某释法说理,并与其辩护人及家属沟通,劝说其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农民工。在其家人未及时筹措、支付欠薪的情况下,经过与总承包方开展协商,由总承包单位于6月28日垫付全部农民工工资。

  审查起诉期间,启东市检察院审查发现严某家人已将欠款全部转给总承包方,同时了解到严某还与其他船舶公司存在尚未完工的劳务承包合同。若继续羁押严某不利于该工程劳动者权益保障。于是,启东市检察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决定召开羁押听证。听证会上,承办人陈述基本案情后,阐述了对严某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充分听取了市人社部门、工业园区、市公安局的意见,后经听证员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可以变更强制措施。8月2日,启东市检察院决定释放严某,并对其取保候审。

  “我们在办理恶意欠薪案件中,惩治犯罪的同时更要注重追缴欠薪、追赃挽损,切实帮助农民工讨回被拖欠的工资。”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中,严某能在移送审查起诉前清偿全部垫付的钱款,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对严某变更强制措施使其能将还未完工的工程继续履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