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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协作 助力健全寄递安全管理机制
2024-04-18 17:27: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2024年1月1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将贩卖的毒品包装后塞入腊肉中,通过湖北省大冶市金牛镇某快递营业网点,寄递到南通开发区,后此包裹在南通开发区一快递营业网点被检查出毒品。

  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周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过程中,发现金牛镇此快递网点存在未认真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等问题,通过联系大冶市检察院,发现该院也曾办理过依托当地寄递渠道实施犯罪的案例。两地检察机关经会商后认为当地邮政管理部门在寄递行业方面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遂决定共同向作为主管部门的大冶市邮政业安全与发展中心制发检察建议,堵塞漏洞。

  2024年4月11日,开发区检察院联合大冶市检察院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活动,就加强寄递安全监管、促进寄递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形成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大格局,向大冶市邮政业安全与发展中心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邮政管理部门细化监管举措,夯实寄递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深化寄递行业治理;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助力涉寄递领域违法犯罪的源头治理。

  两地检察机关重罪部门负责人与黄石市邮政管理局(大治市为黄石市下辖县级市)、大冶市邮政业安全与发展中心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查找邮政管理部门在寄递行业安全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探讨了寄递新业态存在的监管盲区、寄递安全监管难点和解决途径等问题,并就依法打击寄递行业违法犯罪,落实好“七号检察建议”工作形成共识。

  会后,两地检察机关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属地派出所前往涉案快递网点进行联合检查。检察官现场查看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向网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宣讲“七号检察建议”,揭示寄递毒品、枪支弹药、野生动物制品等违禁品的法律风险,同时对寄递企业可能涉及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风险提示。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