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改革环境下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之问题及对策
2016-12-12 14:50:00  来源: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达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于检察机关而言,主要包括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员财物统一管理;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及与其相配套的工资制度,完善检察官职业准入和选任制度;健全冤假错案防范、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以及深化检务公开,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等司改工作。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对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促进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检察改革对现有干警的管理体系、办案方式以及干警职级待遇、责任追究等均提出了新目标和要求,对基层检察干警的触动也较大。随着改革的深入,检察干警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

  一、检察改革中党员干部思想困惑 

  1.认为检察职业晋升通道会变窄所带来的困惑。检察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对检察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中组部、最高检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分别在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中所占员额比例进行了规定。但就目前基层检察院而言,检察官的比例普遍较高,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后,将有相当一部分的检察官不再具有检察官身份,干警们普遍感到自己的职业身份降低了。实行员额制后,检察官队伍相对固定,数量减少,入职门槛提高,晋升时间延长,年轻干警思想上有种“看不到头”的感觉。基层检察院综合工作任务重、要求高,需要有素质过硬的检察官,而实现分类管理后,基层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更少,综合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将更高,大多数高素质的检察官不愿到综合岗位,综合岗位也留不住人。此外,从事计算机、财务会计、法医等专业人才如何晋升至今没有相关规定,此类专业人员身份的边缘化导致其在职务职级晋升上机会有限,严重挫伤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2.担心工资福利会降低所带来的思想波动。为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检察改革要求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建立省以下地方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这一制度对于消除司法权地方化诟病,确保检察权独立行使具有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完全相同,部分干警担心省级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在全省工资福利水平一刀切的情况下,自身收入会明显下降。  

  3.检察权运行过程中带来的不适应。如在规范内设机构设置中,在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后,在部门减少的情况下,少数党员干部担心自己被分流,面子上过不去;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后,办案人员怕办错案被追责,报着“不捕不诉不会错”的心理,在一定程度上对放纵了某些犯罪的打击力度。 

  二、检察改革环境下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问题 

  第一,检察改革新情况给思想政治工作带来难度。正象前文所述,近几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改革力度,促进了检察权的的有序运行,也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感和危机感。但与此同时,改革也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到一部分干警的个人得失,不同年龄、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干警都会产生不同的思想想法,也会显现到具体的工作中。这给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第二,少数党员干部思想上存在着重业务、轻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基层检察机关人员、经费有限,但却承担着大量的办案任务,人少事多、人少案多、加班加点已成为常态。再加上各类考核均以业务指标为指挥棒,这就形成了以检察业务为工作重心的观念,检察业务搞得如何成为评价基层检察院好坏的主要标准。检察教育工作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变得可有可无,广大检察人员面对思想政治教育时往往抱着敷衍消极的态度,甚至表现出“案件都来不及办,还搞什么思想政治教育”这样的反感情绪。 

  第三,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给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的影响日趋扩大,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深入人心,使得人们获得信息的渠道已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广播电视报纸,各类良莠不齐、形形色色的信息充斥于人们的脑海,也给思想政治工作增添了难度。 

  第四,思想政治教育还存在着形式单一,方法不多的情况。长期以来,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都采取的是一种说教式的教育方法,开开动员会、学学教育读本、写写心得体会,这些方法虽然说有一定的作用,但总的来说是方法简单,内容粗犷,形式死板,没有让全体干警自觉参加、乐意接受,更没有做到寓教于乐,这对生活在当前时代的干警,特别是一些80后、90后年轻干警来说,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第五,思想政治教育尚未形成一整套完善的机制。当前,检察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偏重于外在形式,重会议文件部署,轻具体分类指导;重政策形势教育,轻理想信念教育;重问题工作改进,轻制度建立完善。联系工作实际的实践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原则性理论偏多,缺少对检察干警一段时期思想状况的认真分析和精准把握。同时对思想政治工作成效的检测、激励机制不完善,对工作的好坏无法通过机制去量化考核,尚未形成一整套长效、完备的制度体系。 

  三、检察改革环境下解决基层检察机关思想政治问题的对策 

  (一)转变思想认识,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检察机关党员干部不仅是一名法律监督者,同时也是一名普通公民。在当前全社会对物质利益不断追求的前提下,检察人员不可能独善其身而不受大环境的影响,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这就要求我们要狠抓思想政治教育,要让检察人员对物质追求有正确认识,教育其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和维护者,必须承担其与其社会角色相应的社会责任,对于物质的追求必须有度。在具体工作时,要加强引导,力求水到渠成,同时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坚持经常性教育与正反教育相结合。注重榜样的力量,积极组织干警学习先进典型的事迹,弘扬社会主旋律,传递检察正能量。开展反面典型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做到心存敬畏、坚守底线。对于基层院检察院而言,还要抓好办案业务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改变重办案业务轻思想教育的观念和做法,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营造人人主动搞好思想政治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政治思想工作的长效机制 

  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责任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错案追究责任制等制度摆在同一平台。分清检察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通过一级抓一级,以责促学,确保思想教育工作抓铁有痕、踏石留印。要针对每位干警、各个岗位的不同情况,建立和完善精细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制度的形式避免思想政治工作时紧时松,缺乏连续性的情况。 

  (三)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人性关怀 

  检察改革想要成功,人是关键因素,更何况检察改革直接涉及的是全体基层检察人员的职务职级、工资福利等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内容,因此更不能忽视“人”这个重要因素。做好检察改革中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首要的是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基层干警的所思所想,了解关心他们的心理和疾苦,了解他们的期盼与困惑,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其次要把解决检察人员检察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突破口,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体贴他们。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拉近与他们的心理距离,分清形势,对症下药。 

  (四)创新教育形式,拓展思想政治工作模式 

  在信息传播迅速、思想多元的时代背景下,思想政治工作也应与时俱进,改进过去传统的方式方法,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干警愉快学习,乐于接受。针对年轻受众,要多利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信息化传播介质,积极运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使网络成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切实将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富于政治性、思想性、新颖性。此外,还可以结合传统节日、宪法日等重大活动,以演讲赛、文艺表演等文体活动,吸引全体检察人员主动参与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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