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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远程监督,海安检察“隔空”宣布不起诉
2020-08-24 15:26:00  来源:南通检察  作者:马静

  “王某,你那边能听到吗?”

  “检察官你好,可以听到。”

  随着应邀来参与本次不起诉公开宣布仪式的所有人都出现在屏幕上,

  2月17日上午,一场远程视频不起诉公开宣布仪式在江苏省人大代表丁月平的监督下正式开始了。

  案情提要

  2019年9月,海安市李堡镇储洋村村民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村中水泥路行驶时,因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所驾车辆左侧把手与同村村民储某(79岁)的右侧胳膊发生碰刮,致储某跌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后海安市公安局向海安市检察院提请逮捕。

  在审查逮捕阶段,经刑事和解工作,王某的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方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海安市检察院遂依法做出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王某被取保候审。2020年1月(春节前夕),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突如其来的疫情让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人与人之间需要尽量减少当面接触,但案件不能不办理,怎么解决这个矛盾?检察官决定发挥视频远程通话的作用,“隔空”办案,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的要求。

  互加微信,确认身份

  考虑到现在微信运用的普及程度,海安市检察院专门申请了微信号,与犯罪嫌疑人以及受害人家属互加好友,并约定连线时间。  

  视频讯问,认罪认罚

  通过视频远程讯问犯罪嫌疑人,确认事实。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是法定从宽处理的情节,还邀请值班律师进行三方通话,见证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所有视频通话均由技术部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办案检察官考虑到王某交通肇事致邻居死亡,但能够积极赔偿,得到了被害方的谅解,并具有投案自首等法定情节,海安市检察院在视频听取了被害方的意见后,决定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旨在钝化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2020年2月17日,该院通过视频向王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并邀请江苏省人大代表丁月平通过视频进行远程监督。

  丁月平全程参与了海安市检察院的不起诉视频宣布仪式。她表示:虽然是视频连线宣布,但严肃感一丝不减。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现实条件下,海安市检察院主动创新,用好科技手段,案件不等不拖,及时办理,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及时的公平正义。同时丁代表也寄语王某:搞好邻里关系,注意行车安全。

  编辑:陈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