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历的司改 | 徐莉莉:亲历司改的“变”与“不变”
2017-08-08 16:01:00  来源: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通检宣

  去年八月,司改“飓风”终于席卷江苏,一年之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亲历者、见证者。作为一名年轻干警,虽不符合条件,没有参加首批员额检察官的选任,但亲身经历司法改革,仍深感庆幸。

 

  徐莉莉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

  检察官助理


  最难忘记是去年我院入额检察官宣誓的那一天,看着台上的员额检察官身着制服,佩戴检辉,面向国旗,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当誓言回荡会议厅的那一刻,台上、台下的我们,热血沸腾。

  司改,改变的是建立一个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办案机制,打造一支更加司法精英化的检察队伍;而不变的是每一个检察人对法律职业的敬畏和信守、是对社会公正的责任和使命、是检察人的初心。宣誓,是仪式,更是决心。

  这一年里,执检工作模式变了。以往监督工作主要通过填写检察日志和在押人员台账等方式实现,难以达到全面、规范监督效果。在司改推动下,全国统一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江苏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智能辅助平台相继上线。所有日常监督档案、纠正违法案件办理流程和文书都要经过系统操作,工作量、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部通过系统展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正在实现由“办事”向“办案”转变,检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大大提高。

统一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

智能辅助平台

  这一年里,执检队伍更强了。以往执检部门力量相对薄弱,为顺应司改的要求,根据职权清单,我院分设了“看守所检察室”和“社区矫正检察室”,两个检察室均配备联网监控中心,并实行专人驻点办公,按照“1+2+1”的模式科学设置了办案小组,每个检察室为员额检察官分别配备2名检察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执检部门办案力量愈发强大,职权和人员的合理分配,大大提高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

  这一年里,我学到了许多。作为检察官助理,我需要在系统中,对日常监督以及“执检档案”中转自侦监、公诉案件的相关信息,进行甄别和提取,再建立新档案并将创建的案件分配给员额检察官办理。这对于我而言是一个全新的挑战,为尽快了解和熟悉业务,我第一时间系统学习《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试行)》和《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培训教程》,对执检子系统业务流程、执检业务基础档案的生成和管理、执检案件的流程录入工作等有了全面了解,以便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好各类案件。

 

看守所检察室



社区矫正检察室


  “办案小组”于我们检察官助理而言,更像是一个跟着师父学习锻炼的过程。执检科的员额检察官陈卫星,是一位有着20多年从检经验的业务专家。针对监管活动中的种种违法问题,他总能一语切中要害。他常跟我们说:“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要比被监督者业务更精通,才能彰显检察权威”。他经常带着我们找在押人员谈话、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交付执行检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我们对执检业务的认识越加深刻,工作能力和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身处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身为一名司改实践者,亲历工作理念的转变、模式转变、机制设计、做法创新……我深感变化太大,却是向着一条更美好的道路前进,所以每一步都越走越踏实。

  编辑:郭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