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近日,如皋市检察院干警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掌握到一起赡养纠纷线索,通过充分履行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深化老年人权益保障,以“检察力量”守护“民生福祉”。
王老太今年92岁,丈夫于多年前去世,膝下有5名子女。2016年以来,王老太由其中4名子女轮流赡养,最小的儿子(老五)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2024年5月,王老太因股骨骨折致使行动受限,基本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医疗费和护理费均由轮流赡养的4名子女分摊。王老太希望小儿子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但小儿子以各种理由推脱,虽经村委会组织多次调解,但二人在赡养问题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的王老太只好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5名子女轮流赡养,平均分摊医疗费及护理费。
如皋市检察院从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该起案件线索后,为切实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决定对王老太诉5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一案支持起诉。
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对簿公堂”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家庭矛盾,经与承办法官沟通,由如皋市人民法院、如皋市检察院联合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检察官、法官、调解员分别对老人的5个子女进行询问核实。沟通中解到,老二与老五存在10余年的家庭积怨,在具体赡养细节方面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检察官从法律、伦理、亲情等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强调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更不得为此法定义务附加任何条件。同时,检察官引导子女间相互体谅难处,珍惜与母亲的亲情关系,鼓励大家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经过多次协商和沟通,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在检察官、法官、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这场赡养纠纷得以在诉前顺利化解。
2024年以来,如皋市检察院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农民工、老年人等群体合法权益维护,扎实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将民事和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途径贯穿支持起诉始终,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