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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崇川:号称“闪电定位”“一键恢复”只为骗点会员费
2022-12-02 09:07: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手机丢了想通过定位找回来,数据误删想恢复原样,心急如焚的人常常会下载手机应用市场里“定位神器”“恢复大师”之类的“黑科技”App,因为它们宣称的“闪电定位”“一键恢复”的广告词让人无比心动。然而,当人们充值完会员才知道,这些App收了钱后,什么作用也没有。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近期就办理了这样一起利用空壳手机App实施诈骗的案件,诈骗金额共计3200余万元。日前,该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官某等3人提起公诉,其余涉案人员正在侦查中。

  广告宣称的强大功能全都实现不了

  “我从手机应用市场里下载了一个App,号称只要充值78元成为会员,输入电话号码就能‘闪电定位’,结果发现就是赤裸裸的诈骗!”今年2月,家住崇川区的王先生气愤地报警。随后,公安机关又陆续接到几起相同诈骗套路的报警。

  原来,手机被偷后,王先生为了找到手机,通过某搜索引擎关注到一则广告。广告声称只要下载名为“闪电定位”的手机软件,输入需要定位的手机号,就能实现定位功能。然而,下载软件并付费78元成为会员后,王先生发现,手机定位成功的条件是需要偷手机的人也下载该软件并且授权。“这不是与广告宣称的不符吗?这个软件的功能有什么意义?”王先生愤而通过该软件的人工客服投诉,结果无人接听,申请退款也没有下文,只好选择报警。

  和王先生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同在南通的徐先生。今年5月,徐先生因工作需要,急需恢复一部分被自己误删的微信聊天记录。看到某短视频平台的一则视频广告后,他下载了“极速修复大师”手机App,并付费118元成为会员。徐先生按照提示一步步操作下来,最后发现“修复”只能针对手机中已经备份的信息资料,与广告宣称的针对已经损毁、删除信息“一键修复”的功能根本不符。

  接案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自2021年12月至今年5月,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公安机关已经收到同类报警88人。根据研判分析,诈骗规模远不止如此。今年5月,犯罪嫌疑人官某、林某和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一个利用“空壳”手机App敛财诈骗的犯罪团伙逐步显形。

  拉拢前同事合伙“掘金”

  官某是深圳人,2016年大学毕业后,入职某公司从事App产品运营工作。随着工作经验的积累,官某不再甘心只做“打工人”。2019年,官某自主创业,注册成立了深圳某文化传媒公司,起初仍干的老本行。一段时间后,官某觉得光做产品运营挣不到钱,于是开始另谋新路。

  终于,机会来了。2020年,官某从朋友手里接手另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得到原公司几个App的源代码,开始开发“数据恢复王”“闪电定位”等手机App。官某拉拢自己前同事林某、谢某等人一起加入公司,林某担任公司技术部负责人,谢某主要负责推广运营,其他人员各司其职。

  “现在,大家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都离不开手机,手机里存储的电子数据信息、文件要是被删除,影响很大,都急于恢复;还有一部分人出于个人目的,想知道他人的具体位置,跟踪定位的市场需求也很突出。”案发后,官某供述开发定位类和数据恢复类App的动机。

  这些听起来如同黑科技的App真的有如此强大的功能吗?对此,官某心知肚明,这些App剥去酷炫的包装和噱头,只是一个空壳,没有任何实质功能,就是诈骗工具。

  诈骗流程图

  为分散被投诉下架及刑事打击的风险,官某等人先后注册了10余家公司,以两个不同功能的源代码为核心,打造了名为“闪电定位”“千里寻TA”等7款定位类App,以及名为“数据恢复王”“极速修复大师”“聊天记录修复师”的3款数据恢复类App,并以不同公司的名义上架手机应用市场。官某等人分工合作,逐渐形成了包括空壳App源代码开发、封装上架、推广宣传、应对投诉在内的一条完整产业链。

  “如果某个App被投诉得过多,那我们就把它下架,更新马甲,换个名称、图标和公司名义继续上架。这样我们就能以最小的成本、最安全的方式,吸引更多的用户下载并充值。”官某供述。

  为了最大程度捞金,官某等人还先后在某知名搜索引擎、短视频平台投放了广告,在宣传推广时还将前置条件置于隐蔽的位置,让用户误以为无需限制条件就可用App实现定位或数据恢复。然而,用户一旦充值成为会员,即发现被骗。

  利用电子数据技术认定诈骗金额

  今年6月,崇川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官某、林某、谢某3人批准逮捕。9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崇川区检察院电子证据实验室

  检察机关重点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后台服务器数据、充值账户资金流向情况,将在案人员被诈骗数据与后台数据及资金流向进行逐一比对,最终认定诈骗金额。“电子数据在本案数额认定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在案人员涉及的诈骗金额仅为6000余元,不符合常理。通过崇川区检察院电子证据实验室比对甄别,后台数据显示官某等人用此种方式诈骗资金超过3000万元,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承办检察官介绍。最终,检察机关认定官某等人诈骗犯罪数额为3200余万元。

  检察官在办案中还发现一个“怪现象”,被害人如此众多,主动报案的却寥寥无几。官某供述:“我们的收费标准一般是几十块钱,最多一百块钱出头,不算多,大部分人发现被骗了也懒得追究。”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很多被害人下载定位类App的动机不纯,想用这种软件实施盯梢、窥探隐私等违背道德和法律的行为,所以即使发现被骗也只能“哑巴吃黄连”。

  检察官建议,各大搜索引擎和视频平台要加强对此类App广告的审查力度,严格按照广告法要求,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将线索提供给司法机关。如果在审查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造成严重后果,广告发布者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