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两年生病花了很多钱,为了安慰家人,我才想到了找他人伪造银行存单,让家里人觉得还有结余,现在我知道这么做是违法犯罪,今后我一定会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近日,在开发区检察院组织的公开听证会上,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说道。
2017年5月份,王某某因身患尿毒症,住院花费巨大,为了安抚其父亲,王某某通过路边广告,以50元的价格委托他人伪造了一张面值为10万元的银行存单,并将该存单放在家中。2020年5月,假存单存款日期届满,王某某不知情的妻子持伪造的存单至银行办理转存手续,在办理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存单系伪造而当场报案。王某某得知情况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案件立案后,王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因王某某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伪造银行存单并非为骗取金融机构钱款,基于上述情况,开发区检察院拟对其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为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开发区检察院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参与,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充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认定事实、相关证据以及作出拟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依据。在充分听取案件情况后,听证员们结合犯罪情节、社会危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方面进行了闭门讨论评议,最终一致同意对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听证会中,我感受到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诚意,这一方面体现了检察办案更加公开透明,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希望今后能有更多机会参与这样的听证活动。”听证员曹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