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至8日,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中国检察官》杂志社联合主办的,以“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为主题的全国论坛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专家学者、四级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实务工作者参会,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兼《中国检察官》杂志社社长岳向阳及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等领导出席。
岳向阳社长宣读了获奖论文名单。南通大学靳匡宇、南通市检察院徐晋撰写的《环境公益诉讼立法中的检察协同及其边界》、如皋市院课题组撰写的《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拓展中“公益损害”标准》获二等奖,如东县检察院方海军、吴高飞撰写的《试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调查权设置—基于举证责任的展开》获三等奖。胡卫列厅长等领导为部分获奖论文作者颁奖,徐晋副主任(右二)上台领奖。
专题研讨环节,如皋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指挥中心负责人章艾华代表如皋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在大会上交流发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敏远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邵世星教授点评认可这一研究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徐晋做交流发言,浙江财经大学张旭勇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系主任唐玉富教授对这一理念予以高度认可,认为论文立意新颖、契合实际,值得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