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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说法】专挑三轮车“碰瓷”,“苦肉计”为何屡屡得逞
2022-06-16 08:51: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两名外地男子利用小指旧伤,多次通过故意制造车祸“碰瓷”的方式诈骗多名被害人钱款。经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海门区法院对被告人曹小民、曹斌犯诈骗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作出有罪判决。

  “我最近倒霉透了,前两天开三轮车撞了人,私下赔了好几千。”老刘向同行老项抱怨最近的遭遇,老项顿时心生疑窦,“怎么这么巧,我最近也是!”一细聊,居然发现伤者的体貌特征、受伤位置都是一模一样的,两人这才发现自己被骗。

  2021年5月,曹斌生意失败后,想到可以利用早年交通事故的小指骨折旧伤去伪造交通事故碰瓷。他找到曾有过碰瓷经验的老乡曹小民,两人一拍即合。曹小民提出钱不能要得太多,碰瓷对象要找年纪大、拉货的人,电瓶车要找又老又小没有牌照的,这样发生事故对方也不敢报警。两人准备了安全帽、工作服、旧自行车等作案工具,于同年5月至10月期间,多次至海门、通州等地,由曹小民驾驶汽车寻找符合碰瓷条件的电瓶三轮车,找到作案目标后通知骑自行车伪装成农民工的曹斌,曹小民开车别目标三轮车,曹斌假装被三轮车撞到后倒地,向三轮车车主谎称自己小指疼,两人至医院拍片检查,曹小民再冒充是曹斌工地带班,提出可以走工伤程序,对方只要赔偿几千元营养费即可,三轮车车主因为三轮车没有牌照不敢报警,另外考虑到对方骨折实际费用不止几千元都愿意私了。通过这种方式,曹小民、曹斌的“碰瓷”屡屡得手,被害人多达十多人,诈骗金额四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碰瓷”在交通领域“大行其道”,并演变出花样繁多的犯罪方式,对广大驾驶员来说简直防不胜防。对于种种陷阱,要谨记:首先,不管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非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给碰瓷党可乘之机;其次要提高法律意识,发生交通事故后,坚决不私了,发现问题要及时报警,碰瓷党利用的就是驾驶员怕麻烦的心理;最后在向对方赔偿时,要保留好对方出具的字据和相关的身份信息,以便日后发现问题时能够提供有效证据帮助警方尽快破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