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简介
秦爱榕,2005年8月参加检察工作,现为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在从事未检工作的十余年时间里,她注重打磨精品法治课程,研发的多个课件被省检察院和教育部门推广。她致力于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积极发现校园周边安全监管漏洞,针对未成年人出入娱乐场所、乘坐电瓶车未戴头盔等问题,推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曾被南通市检察院记三等功2次,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治副校长”等荣誉称号。
“检察官老师,我想和你说件事。”在某小学上完法治课以后,一个小男生怯生生地走到我身边。
“好啊,你说。”我弯下腰,小男生却欲言又止,似有顾虑,“别怕,有什么我可以帮到你的吗?”
“我头上有炎症,最近一直在掉头发,有同学喊我‘秃瓢’,其他同学在边上偷笑,我好难过.....”小朋友说着,眼睛也微微泛红,“老师,刚刚在课上,我听你说这也是校园欺凌,对吗?”
“给同学起侮辱性的绰号当然是校园欺凌的一种,你不要害怕,我和老师一起来帮你好吗?”安抚好小男生后,我立即联系了班主任、德育校长,在核实了相关情况后,一同对给小男生起绰号的同学进行了劝导教育,告诉他这种行为带给他人的伤害,引导他要考虑别人的感受、学会尊重他人。“我知道错了,不会再这么叫他了。”得到这名同学的承诺后,我提醒班主任一定要特别关注小男生的日常行为和情绪方面的细微变化,又询问了多名同学是否遇到过类似的情况。随后,我建议学校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尊重同学 不起绰号”的主题班会,引导同学们多关注别人的闪光点,不嘲笑、讽刺他人,同时也要学会自我保护,勇敢地向侮辱性绰号说“不”。一段时间后,当我再次走进这所学校参加法治进校园活动时,看到小男生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我的心里暖洋洋的。那一刻,我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法治副校长”沉甸甸的责任和意义。同时,我也把这个故事写进了宣讲案例,每次在讲授法治课时都会提及,让更多的老师和同学知道应该如何正确地面对校园欺凌。
自2014年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始,开学季、六一儿童节、宪法日……在每一个与孩子们相关的重要时间节点,我都会走进校园,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的责任。我也在不断丰富教育形式,通过模拟法庭、“检察开放日”师生专场、青少年法治沙龙等寓教于乐的活动,为孩子们带去一场场生动有趣的法治体验,让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在孩子们的心里生根发芽。
未来,我将继续与学校、家长一起,努力让法律浸润孩子们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