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检察院、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联合司法救助签约仪式在通州湾三余镇人民政府举行。南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房栋,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卫星,三余镇党委书记陈志华等出席仪式。
这是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案件。检察官在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时了解到,小琴的父母、祖父母在她年幼时皆因病去世,目前由外祖父朱某担任其监护人。但外祖父母年事已高,皆患有慢性病,平时靠务农为生,家中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家庭条件十分拮据。尽管有孤儿补助,但对于正上初中的小琴来说,学费和生活费仍然是一个难题。为了让未成年人更好地成长,南通市两级检察机关决定对小琴开展联合救助,共为小琴申请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
在签约仪式现场,房栋副检察长仔细询问了被救助人小琴的学习和生活近况,向小琴外祖父朱某详细解读了司法救助金发放规则及领取要求。
随后,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三余镇慈善会与朱某现场签署了三方协议,南通市检察机关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全部提存至三余镇慈善会专用账户,采用定向捐助的方式,以每年6000元的标准分5年对小琴进行救助。不久后,小琴一家将领取到第一笔司法救助金。
“检察机关在关键时刻给予司法救助,让我们一家人的生活更有信心,真心地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一家的帮助!”仪式中,朱某向检察官表达了真诚的谢意,并表示会勉励小琴好好学习,报答党和国家。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检察机关将始终把司法为民放在首位,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用好司法救助政策,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