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小蓉现在身体好多了,脸上也开始有笑容了,是你们帮助了她,我替我侄女谢谢你们。”小蓉的叔叔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表示感谢。近日,南通、通州两级检察机关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小蓉开展联合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并就救助金的使用进行提醒谈话。
小蓉是通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今年13岁。2018年暑假,小蓉跟随父母从安徽老家到南通通州生活,可由于生活习惯不同,父母总是因家庭琐事对小蓉进行辱骂、殴打,致小蓉身上多处受伤。最终,小蓉的父母因涉嫌犯罪先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小蓉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但老人年事已高,家里没有经济来源,小蓉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通州区检察院了解情况后,认定被害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迅速开展救助工作,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立新对该救助案件进行包案办理,并第一时间向南通市检察院进行汇报。针对案件的特殊性,两级院决定启动联合救助机制。南通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房栋包案办理,并多次向市有关部门协调汇报,争取救助资金。
在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联系到小蓉远在苏州的叔叔,指导他通过远程司法救助系统准备材料,申请救助金。经共同努力,最终争取到了5万元救助金。
为解决小蓉监护缺失问题,通州区检察院多次与小蓉的亲属及当地民政部门联系,决定由小蓉的叔叔及爷爷奶奶做好小蓉现阶段的临时监护,当地民政部门设立专户,对救助金实行托管及领用监管。
后期,通州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协助办理监护权转移等事宜,帮助小蓉早日走出心理阴影,回归正常学习生活;同时将全面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聚焦因案致贫未成年被害人,拓宽救助渠道,传递检察温情。
今年以来,通州区检察院不断探索多元化救助方式,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已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7件2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