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搭识女性发生关系,把过程录制下来,在色情网站上进行传播和贩卖。生活中的“男主角”却是高知白领,家庭美满,如此反差令人惊诧!近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以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对被告人傅某某提起公诉。
猎艳后想拍视频挣点钱
傅某某现年30岁,老家在扬州市宝应县,大学本科学历;家境殷实,有份收入稳定的白领工作,有个美满的三口之家。平淡生活之下,傅某某内心却并不安分,一直想着能有“艳遇”。2019年11月以来,他通过手机上的社交软件不断搜寻,成功搭识了多名女性,并和她们发生了性关系。这些女性中,有的离异,有的长期丈夫不在家或者夫妻感情不和。
猎艳成功,傅某某却并不满足,他开始寻求更大的刺激,即用手机拍摄下性交过程,事后欣赏。后来,他在一些色情网站上发现,这些原创“小视频”很受欢迎,有人愿意花钱购买。傅某某马上来了主意,把自己参与“摄制”的淫秽视频进行剪辑后,分段挂在某色情网站上面,附上微信号和手机号,标明价格。
“只买几部收个五块到二十块钱,如果给七十到一百二十块就可以打包全部视频。”傅某某交代,确实想通过贩卖视频“挣点钱”。很快,网上不断有人和傅某某联系,想买视频,其中就有来自江苏南通的买家。
2020年1月16日,傅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被刑事拘留,2月15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经司法机关查明:按照购买人指定邮箱,傅某某先后向六十五名购买人贩卖淫秽视频一千九百余部。
检察官:必须坚守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
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对现有证据及事实进行细致的审查,对嫌疑人制作手段,传播方式,收取赃款的途径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及时认定了主要犯罪事实。2020年2月20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对傅某某批准逮捕。同时,检察官结合案件后续审查起诉要求,提出补充侦查要求。
由于受疫情防控影响,部分证据取证困难,承办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通过其他非接触手段调取证据,固定关键证人手机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并补充对参与拍摄淫秽视频女子及购买人员的调查取证,以精确认定视频贩卖数量。
“一个高学历的年轻人,家庭美满,工作稳定,却参演淫秽视频贩卖,总共也就赚了三千多块钱。”承办检察官在讯问傅某某的过程中,指出 “牟利”只是表象,“三观”不正寻求心理刺激感才是其真正动机,对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毫无坚守。
“我的行为破坏了自己小家庭的幸福美满,也对网络风气和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我真的好糊涂。”在检察官严肃教育下,傅某某深刻反省了自己做的那些荒唐事,留下忏悔的眼泪。
检察官提醒:“对于淫秽‘小视频’,一旦有传播行为,哪怕是一次,只要达到一定数量,就会构成犯罪。”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触碰法律红线,自觉维护网络环境和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