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法治副校长】努力当好孩子们的保护者
2020-04-14 08:44:00  来源:南通检察

  

  有人说公诉是一门遗憾的艺术,对于未检人来说更多的遗憾在于那些未能实现的“如果”。

  “如果我能早些让你学会自我保护,那么会不会让你免受犯罪侵害……”

  “如果我能早些发现你在遭受侵害,那么你会不会也一直与其他孩童一样享受父母关爱和快乐童年……”

  每次收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案件,痛心之余更多的是思考,作为未检检察官我们如何才能更好地履职,更好地当好孩子的保护者,做到“防患于未然”的预防而不是“亡羊补牢”式的事后挽救。如果早些让法治宣传、自护教育普及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孩子,这些悲剧是否会划上句号,当然这也是一个遗憾的“如果”。也正因为有这些遗憾,我们一直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路上前行,期望能够把如果变成现实。

  一人之力薄弱,然众志成城,我在如东县检察院推动干警成立“阳光心语”检察官普法志愿团队,以期早日实现这些“如果”。

  

  他眼中充满了对母爱的渴求

  “小宇,看上去恢复的不错呀,快来试试这件新衣服,看看是不是合适?”2020年3月3日,我来到小宇家里看望刚刚动完心脏手术的他,小宇高兴地拉着妈妈的手从里屋跑出来,一下扑到我怀里。

  

  这一切还要从2018年6月如东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接到那一通特殊的电话说起。

  打来电话的是一位八旬老人,“我家孙女太不懂事了,抛下娃不闻不问,一走就是两年,小宇本来该上幼儿园了,因为我们两个老人跑不动路,一直都没办法送他去上学,我想问问有没有好心人愿意收养这孩子,给他一个家……”电话那头的老人边说边哭。

  “这个情况引起了我的重视,我立即与县检察院联系,希望能帮一帮这个孩子。”民政局工作人员说。原来早在2018年4月,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就牵头联合县民政局、教育局等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因此县民政局发现案件线索后能及时反馈到我院。

  接到电话的第二天,我就赶到了小宇家,深秋略带寒意的天气下,小宇仍然穿着开裆裤,见到陌生人,他就一直躲在老人身后,只有在听到“妈妈”这个字眼时,才会睁着渴求的眼睛从老人背后探出头来。

  “监护缺失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我立即着手入户调查,并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先后向公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督促依法履职。

  

  “我们一定要尽快找到小宇的父母,时间不等人哪,如果再拖下去,小宇上小学也会被耽误!”我还记得自己在送达文书时说了这番话。

  公安机关立案后启动网上追逃程序,小宇的父母分别于2019年3月、2019年6月被缉拿归案。经过办案部门的训诫和教育,小宇的母亲表示“知道错了,但希望能保有小宇的监护权,留下来照顾小宇,尽到母亲的责任”。考虑到小宇母亲确有悔改之意,且由她抚养小宇更有利于小宇的成长,我们以遗弃罪将她诉之法院时提出建议适用缓刑,被法院采纳。

  小宇的母亲被判处缓刑,既让她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让她认识到遗弃行为的后果,又不会让小宇再次失去他渴望已久的母爱,是当下最好的解题思路。

  

  小宇的母亲受教育程度不高,父母又早亡,因此对于如何教育孩子她自己也很懵懂。为了能让她成长为一个合格的母亲,我还特地找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她开展亲职教育,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小宇的母亲明显成长了,知道作为一个母亲该如何去关心孩子照顾孩子了。

  小宇身患先天性心脏病,两位老人一直想让他尽快动手术,但因为家庭贫困一直未能实现。小宇的妈妈回家后有意立即给小宇进行治疗,我们立即启动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程序,为小宇申请了司法救助金1.5万元,帮助解决了大部分的手术费用。小宇的心脏房间隔缺损修补手术做得很成功,他在春节前健健康康地出院回家了。

  后来,因受疫情影响,我一直通过电话、微信与小宇的母亲保持联系,密切关注小宇的恢复情况。2020年3月3日,我带上营养品、衣物等上门探望小宇。这一次,小宇明显开朗外向了不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变得像大多数孩子一样爱玩爱闹,还爱依偎在妈妈怀里开心地笑。

  

  强制报告制度 守护未成年人安全门

  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性的辨别能力较差,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容易成为犯罪分子觊觎的对象。有的受害人因年龄较小不知自己受到侵害,有的受害人家长受传统思想的禁锢“怕丢脸”不肯报案,犯罪分子因此逍遥法外并长期侵害一名或数名未成年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造成无法逆转的伤害。

  

  老师是除了家长外与孩子接触最多的人,他们最容易发现孩子的情绪波动;医生则是最容易发现孩子受到身体伤害的人,发动他们的力量可以尽早发现隐而未发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

  为及时惩处性侵恶魔,避免受害人遭受长期、多次侵害,破解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等难题,我们经过调研、座谈,牵头联合县教体局、卫健委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对强制报告的主体、程序、报告情形、不及时报告的责任等进行了明确。

  

  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对在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违法犯罪侵害的线索,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备案记录。公安机关应及时出警、全面收集证据,并向检察机关通报案件处理情况。该制度实施以来,我院及时获悉监护人遗弃线索8件,已监督立案2件3人,获悉涉未社会治理类线索20余条,提出检察建议4件,推动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涉未专项治理行动,清查未成年人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让强制报告制度落在实处,我带领如东县检察院检察官法治宣讲团队多次深入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社区等地解读该制度,引导老师、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深刻认识强制报告制度的意义、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通力协作让犯罪分子无所遁形、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起一道道防护网。

  编辑:谢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