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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如东:一案三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2021-06-28 18:22: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仓廪实则天下安。粮食安全事关国运民生,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是居民生活保障和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我国人口多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保护尤为重要。在第31个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对某村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

  基本案情

  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系如东县院2021年年初在办理一起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中发现。

  经调查核实,2018年至2019年9月间,孙某某租用该村张某某的耕地及简易板房向多家企业收购废油桶。孙某某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且在未达到环保防护要求的情况进行废桶切割加工,产生的有毒危险废物致使该加工点403平方米的土壤被严重污染。经鉴定,生态环境公益损害费用高达70余万元。

  该院对刑事、行政及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步开展三查。2021年2月20日,该院就孙某某污染环境罪向东台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 。5月24日,该院对涉案人员和企业污染环境造成的公益损害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生态修复责任。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

  2021年4月份,该院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其全面履行基本农田保护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职责,切实保护土地资源。4月23日,牵头相关部门实地查看被污染场地,召开落实耕地保护检察建议的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就加强沟通、强化合作,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达成共识。6月初,相关部门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书面回复该院,该院实地进行了勘验。6月25日,该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对该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进行听证。听证会由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陆刚主持。

  自然资源局和属地政府汇报履职情况:

  通知张某某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复种植条件,在属地政府配合下多次到张某某家中对其说服教育督促其整改。张某某积极配合主动拆除了彩钢房,并对硬化的水泥场地予以平整恢复。

  生态环境局汇报履职情况:

  对涉案企业立案查处,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危险废物的处置,为后期民事公益诉讼的开展打下基础。在听证会当天,该部门送达对相关企业的处罚决定书。

  被污染耕地前后对比

  到会的听证代表们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围绕行政机关履职情况、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询问,行政部门当场解答。听证代表们一致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检察建议后均能高度重视、积极履职,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效果。同时还建议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环境保护意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现区域耕地的长效保护。

  (听证代表发表意见)

  这是如东检察院首次就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举行的公开听证,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反映出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关切,保障司法公开公正,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