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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述检史】第八集:改革创新 规范发展
2021-06-30 09:38:00  来源:  作者:通检宣

  百年党史壮阔宏伟,90年检史荡气回肠。为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把党创立之初就建立人民检察制度的历史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延续、传承好‘红色检察’的历史基因”要求,南通检察现开设【检述检史】专栏,听检察官讲述检察史,重温光辉岁月。

  中国检察史·第八集

  随着20世纪最后一记钟声的敲响,人民检察事业迈入21世纪。

  新旧接力,厚积薄发。上世纪末,依法治国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检察官法》颁布施行,为检察事业改革发展,逐渐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培育了深厚土壤。

  2000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厅,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在最高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务犯罪预防活动。

  2002年,最高检制定了《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确立“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八字职业道德标准;出台《基层检察院建设纲要》,明确基层检察院建设原则方向,更好规范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基本依据和工作纲领。

  2003年10月,最高检在全国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同年11月,为了建立起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两高一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随后,最高检出台规定予以细化。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为推动纠防超期羁押工作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5年,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地开始了新一轮探索。

  各项检察制度不断规范的同时,检察机关的建制队伍也得到了发展壮大。2007年底,全国四级检察院共计3630个,检察干警22万人,体系化、规范化、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此期间,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与时俱进,事业发展取得了诸多成效,屡获全国性荣誉。2000年至2002年,先后被最高检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模范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示范院”,2006年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 2005-2009年连续三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07年,南通市检察院因基层院建设目标明确执行有力,获评“全国基层院建设组织奖”。

  度过新世纪的第一个10年,伴随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建设的发展,中国检察制度又迈上新台阶。

  2013年,由于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和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原监所检察部门职责发生重要变化,新增刑罚执行监督、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三方面职责,且均纳入刑事执行检察范畴。

  2015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将监所检察厅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厅”,负责指导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

  2016年,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2017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调整、职能划转、人员转隶至监察机关。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以案件类型划分职能部门,驱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速运转。

  90年检察史波澜壮阔、荡气回肠,值得我们每一个检察人铭记于心、明理增信、崇德力行。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新时代新形势,我们这一代检察人又将书写怎样的历史,铸就怎样的辉煌?到今天,我们的检察史系列小课堂已经全部结束,但我们的检察故事还刚开始……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