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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参与“把脉”案件质量
2021-09-10 09:27: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抓好“回头看”工作,深入贯彻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权运行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公信力, 9月7日下午,南通、启东两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主动邀请8名新一届南通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参与启东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启东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何玮,南通市院案件管理部主任颜旭东,启东市院部分院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由启东市院副检察长沈红华主持。会上,启东市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陈艳汇报了该院近两年来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并向在场人民监督员分发了《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清单》《案件质量评查表》,进一步明确监督范围和评查要点。

  参会人员抽查了该院今年办结的一审公诉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和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共50件。通过查阅卷宗材料,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多方面进行了系统评查,并详细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统计表》,该院检委会委员对人民监督员的提问进行了现场答疑。

  评查后,人民监督员对启东市院敢于亮出办案“答卷”表示赞赏,体现了启东市院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决心,认为启东市院的办案质量总体较高,司法行为规范,对个别案件存在的不足和瑕疵也予以指正。同时,还对启东检察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人民监督员建议

  第五届人民监督员代表 黄辉

  “作为一名留任的人民监督员,我认为今天的活动非常有意义,启东检察办案优质、严谨、准确。人民监督员是对公权力的监督,能够从不同的视角、从自身行业的角度来对检察机关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与检察机关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过程,因此,参加这类活动对我自身所在环保领域的工作也是一种学习。”

  第五届人民监督员代表 席庆晟

  “通过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一方面我感受到启东检察办案质量很高,证据审查认真、事实认定清晰、法律适用正确、办案程序规范,另一方面,希望启东检察院在今后能加强对诈骗、环保等与百姓密切相关类型案件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第五届人民监督员代表 佟艳杰

  “今天我第一次与完整的案件卷宗亲密接触,启东检察院的案件卷宗程序清晰、材料齐全,让我对办案程序、文书材料等方面有了直观而清晰的了解。作为一名职高教师,我希望未来检察机关能多走进校园,向在校学生开展法治宣传,与学校、家庭共同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南通市院案件管理部主任颜旭东在听取了人民监督员发言后,提出了三点希望: 一是希望不止步于荣誉,人民监督员的身份不仅仅体现为一份荣誉,更是检察机关审视自身行为的“第三只眼”; 二是希望不止步于监督,参与监督本身就是司法民主的体现,同步参与比事后监督更有效; 三是希望不止步于启东视野,除了受邀参与监督之外,欢迎人民监督员主动对全南通市范围的检察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接着,他还对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不止步于服务保障;二是不止步于流程规范;三是不止步于倾听意见。

  最后,启东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何玮对人民监督员参加此次活动表达了衷心的感谢。他表示:诚恳希望各位人民监督员心系检察、情系检察,积极参加检察机关的案件监督、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多了解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情况,多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共同促进法治启东建设。同时,他对今后进一步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全体检察人员要提高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 二是要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创新人民监督员监督方式,规范监督工作流程,建立意见采纳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要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提升办案质效、服务大局和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接受监督。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