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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大报告】2023年1月7日在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23-01-12 10:53: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7日在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恽爱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分忧担责,努力为“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共办理各类案件17760件,其中刑事9863件、民事1021件、行政292件、公益诉讼981件,控告申诉、技术办案等5603件。18个集体、32名个人获省以上表彰,63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相关做法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或被转发推广15次,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市委主要领导肯定。

  一、融入中心大局,全力护航发展与安全

  把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工作主线,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一体推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提前介入涉政案件,起诉邪教犯罪28人。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24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起诉45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56人,首次就危险物品肇事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保护网络空间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110人。在办理王某等41人跨国电信诈骗案中,追加认定诱骗25人偷渡缅甸的漏罪,入选最高检“两会”宣讲案例。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审查逮捕1353人,起诉7507人,同比分别下降27.7%、8.3%,不批捕、不起诉1481人,建议变更羁押强制措施5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犯罪265人。办理的入侵“91家纺”网站案被最高检评为惩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典型案例。重拳惩治金融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犯罪201人。办理了涉案12.3亿元的富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依法出庭支持公诉。严惩走私犯罪,起诉68人。市检察院直播案件公开听证会,警示跨境购物走私风险。协同开展惩治洗钱犯罪三年行动,起诉26人,办案数居全省前列。办理了一起走私环节的洗钱案,入选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

  营造让市场主体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招商引资突破年、营商环境提升年,制定14条检察意见,提出领导包案、挂案清理、风险研判等举措。深入开展“检护民企”行动,两级院检察长挂钩联系70家企业,宣讲疫情期间安商暖企政策,协调解决物资运输困难,解答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依法审慎办理企业涉罪案件,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涉企犯罪不捕率达48.6%、不诉率达29.5%,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生存发展。创新检侨联动机制,搭建侨胞侨眷诉求绿色通道,通过办案为侨企追回损失370万元。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牵头工商联等8部门召开合规工作推进会,运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合规案件36件,督促企业落实合规承诺实现“司法康复”。小微企业涉税犯罪合规计划书被编入最高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参考文件》。

  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四大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起诉16件49人。强化全链条保护,起诉制假售假上下游犯罪80人,移送行政处罚16人。开展“冰盾行动”保护冰墩墩知识产权,形成“靠前调查+线索移送+溯源治理”办案机制,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肯定。服务壮大产业集群,起诉高端纺织、数控设备、生物医药领域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35人。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办案机制,聘请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单位16人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与高校共建“检学研”平台,新设健身器材、家具产业检察服务基地。通州湾院被最高检确定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联系点。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健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75件78人,其中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7人。审查后决定逮捕59人,起诉69人,不起诉2人。依法惩治融资领域腐败犯罪,起诉14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建立行贿记录比对系统,发现行贿犯罪线索37条。在办理丁某受贿案中,发现并移送其行贿473万元的犯罪线索,依法追加起诉。积极行使侦查权,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人。

  履职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秉持“以我管促都管”理念,首次向市委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执法司法部门联动治理。立足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建立“检情专报”机制,报送党员醉驾、流动人口犯罪等研判报告12篇,获市领导批示16次。深化“检网融治”,研发“检格通”小程序,深入社区网格普法宣传、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相关经验在全省检察官进网格工作会议上交流。聚焦源头治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8件,推动流动加油、内河航运、道路标识等专项整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协同邮管、交通等5部门督促落实寄递行业“三项制度”。在办理某快递员工出售客户信息案件中,开展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三责同追”,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二、关注民生福祉,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了解掌握民情民意,办好检察为民8件实事,让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更加真切。

  守护群众健康安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67人。通州区院办理了徐某虚构老中医身份,用泡脚粉冒充治牙中药,非法销售2000万元的假药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51件。在办理毒水芹、毒生姜等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使用违禁农药系列案件中,一体运用刑事起诉、民事公益诉讼职能,督促销毁不合格农副产品40吨,诉请被告人承担惩罚性赔偿2200万元,推动完善农副产品安全可溯体系。

  保护生态宜居环境。深入实施江海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166人。如东县院推进高污染燃料专项监督,督促拆除违规设备23个,推动24所学校食堂落实“煤改电”。贯彻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清障行动,督促销毁地笼200余口、放流鱼苗190万尾。海门区院在办理某养殖企业搬迁补偿争议案中,协调住建、税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达成搬迁协议,保障沿江景观带建设。参与城市环境整治,推动治理黑臭河道64条、清理垃圾1.2万吨。通州区院针对垃圾车跑冒滴漏问题,督促环卫公司投入专项资金更新车辆,入选最高检“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典型案例。

  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57人,附条件不起诉140人,民事支持起诉23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2件。季某强奸、猥亵儿童案抗诉出庭意见书获评最高检优秀释法说理文书。牵头公安、文旅等6部门开展“三类场所”检查,针对违规雇佣和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部署为期2年的专项整治。开展托育问题专题研判,推动卫健部门提高入职门槛,规范托育管理。联合市教育局组织法治副校长培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45场,受教育师生18万人次。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开展“大手拉小手”志愿帮扶行动,司法社工、退休检察官参与帮教3405人次,一起案件入选全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

  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29人。开发区院办理了涉案4300万元的养老地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督促退赔2700万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支持起诉追偿劳动报酬460万元。如皋市院支持劳动仲裁,帮助34名农民工向某船舶公司追回146万元欠薪。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发挥“江海检爱”基金补充作用,发放救助金645万元。关注棚户区搬迁、老小区更新等民生工程,监督拆违改造2.2万平方米。海安市院开展“水上村庄”危房公益调查,督促相关部门帮助20户居民搬离60年老旧平房,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案例。

  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压实信访接待首办责任,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信访3957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每月分析研判信访态势,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方式,化解复杂信访案件293件,引导群众信“法”不信“访”。协调多部门化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12年信访积案,入选最高检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全面开展检察公开听证,推行重点信访案件上门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网格员等参与评议,促进案结事了。

  三、聚焦监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立足“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结构是重点”,一体化、精准化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诉讼监督提质增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2个,形成配套机制19件,提前介入侦查1793件,简易、速裁程序适用率82.3%,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加强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和撤案888人,纠正漏捕漏诉298人,提出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1件,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行为509件。海安市院对一起诈骗犯罪依法提出抗诉,法院改判增加三年有期徒刑,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附件案例。加强对刑罚执行机关法律监督,纠正不当“减假暂”145件,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外执行、强制医疗等环节违法行为133件。对全市3家监狱、7家看守所巡回检察全覆盖,督促纠正超时劳动、混管混押等不当行为,维护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监督更加精准。把握民法典精神,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79件,采纳率92.4%。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对160件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作出不予支持监督决定,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加强虚假诉讼监督,督促纠正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领域“假官司”38件。启东市院通过审查格式借据,挖出5起非法放贷虚假诉讼。加强司法网拍、信用惩戒等领域执行问题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10件,合力解决“执行难”。

  行政诉讼监督稳步提升。办结行政监督案件297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61件。以“筹资+补缴”方式化解一起伤残退役军人安置行政争议,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肯定。针对行政审判和执行中的主体资格审查不严、不当终结执行程序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0件,获法院采纳。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督促收回违法占地52亩、恢复耕地2200亩。办理了一起督促水利设施保护区农田复垦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开展企业恶意注销专项监督,立案51件,推动1300万元罚款和罚金顺利执行;专题调研报告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制度长效治理。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81件,同比上升27.1%,其中90%以上的案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在诉前解决。积极拓展案件范围,在文物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妇女儿童权益等领域立案108件。崇川区院编制张謇文化遗址一张图,通过诉前程序推动启秀别业周边30年违建拆除、通明电气旧址纳入市级文保单位。启东市院针对3.5万条手机用户信息泄露问题,向三大运营商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完善资质审核机制,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深化生态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机制,运用“惩罚性赔偿+替代性修复”手段,督促追偿生态修复赔偿金2100万元。

  四、坚持守正创新,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开展“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勇于自我革命,激发内生动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全会决策部署,组织政治轮训、学习研讨、主题党日等活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政法工作条例》,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12次。积极响应市委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组建党员突击队,参与高速卡口、集中隔离点志愿服务。深入实施党建引航工程,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市检察院获评理论学习先进中心组、党建综合管理先进党组织。

  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围绕提升审查调查侦查和释法说理解纷等能力,组织本系统岗位实战实训25期、跨部门同堂培训22期,开办首期青年优才培训班,连续20年举办业务技能竞赛,3人分获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和能手,2人出版法学专著,8个课题获省级以上立项,21篇调研文章被国家级知名期刊录用。综合运用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举措,推动队伍梯队化培养,调优配强基层院班子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如皋市院、崇川区院获评全省首批“五好”基层检察院。

  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业绩考评、述职评议、责任追究机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461件。与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完善检律沟通协作机制,保障律师网上阅卷2723件次,听取律师意见8169次。加强案件质效管理,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异地评查、专项评查。健全检察长抽案督察机制,纠正问题63个。案件质量保持全省前列,刑事申诉率全省最低。

  深化数字检察改革。研发检务数据共享交换综合应用平台,获评全国智慧检务创新案例。依托市域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嵌入检察监督模块,汇聚研判信息事件,移送监督线索,立案公益诉讼37件。做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建立食品安全、国土国财、指定监居等法律监督大数据模型,相关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网信工作会议上交流。自主研发“执检鹰”监督云平台,运用“抽帧压缩”技术智能分析监狱、看守所监管视频,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建设成果展。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围绕“十聚焦十查摆”,深入查找、逐一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检察长督察制,一体督察政治、业务、作风,获评省检察院典型事例。严格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认真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建立财务支出事项合规审查机制,对重大采购项目开展事前审查。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入开展提醒谈话、诫勉问责,将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人民检察来自人民,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接受人民监督。一年来,我们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检察、涉法涉诉信访等专项工作,报备并接受审查规范性文件6份,62人接受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认真办结、及时反馈法治教育、企业合规等建议提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办案监督活动369人次。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公布检察业务数据,公开法律文书520份、案件信息10892条,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45场,检务公开工作居全省前列。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评查不起诉案件质量,入选最高检深化司法民主建设典型案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建“检察好故事”宣讲团,海门区院建成禁毒法治教育基地,如皋市院、如东县院检察文化品牌获评全省十佳,南通检察抖音号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百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检察办案理念更新还不到位,法律监督能力还需增强;二是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转变还要加速;三是呼应群众司法诉求的检察产品供给还不丰富,老百姓对法律监督效果感受度还不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主要安排

  党的二十大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首次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写入党代会报告,赋予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全会部署,聚焦南通“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重大使命,以争先豪情、克难勇气、创新理念、实干作风,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法治成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

  一是在服务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把维护安全稳定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协同防范化解经济金融、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隐患。深化“检护民企”行动,完善企业合规机制,助力营造“万事好通”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地方名优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的司法保护力度。

  二是在精准监督中彰显检察作为。贯彻检察监督新理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推动“四大检察”量质并举、结构优化。依法拓展公益诉讼范围,主动协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长江水源地保护、新污染物治理、涉未成年人新业态监管等专项行动,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统筹运用检察听证、检察建议、检情专报,把法律监督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三是在司法办案中倾注检察情怀。坚持人民至上,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电信网络诈骗、污染环境等犯罪。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加大城市更新、乡村治理、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刑事和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职能作用,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四是在机制创新中激活检察动能。深入推进数据赋能,完善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行刑衔接机制,推动信息共享、数据交换、案件移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机制。完善破产程序、特别程序案件监督机制。建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规范,出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指引。完善公益诉讼社会助力协同体系,依托科技手段提升调查取证能力。

  五是在全面从严中建设检察队伍。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轮训,增强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培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办案团队和专门人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拓展人大监督方法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走向深入。

  各位代表,站立新起点,展望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开拓进取、勇毅前行,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提供坚强检察保障。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