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吕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南通市海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吕某某应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南通市海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吕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南通市海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吕某某应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