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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破浪】孙莉:因为始终热爱,所以一往无前
2021-11-26 09:29: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她是领导眼中好学上进、快速成长的优等生,她是同事眼中遇到难题时总能想到的商量对象。她,始终洋溢着青春向上的气息,对生活温柔,对工作热情,时刻用自己对法律专业的激情和对检察事业的热忱感染着周围每一个人,她就是如皋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孙莉。

  勤学苦练,点滴积累强素能

  处处留心皆学问。自2011年进入如皋市检察院以来,孙莉一直坚守在刑事办案一线。十年的检察工作和成长经历让她认识到:检察官不仅要做能办案、办好案的“工匠”,更要努力成为专家型、复合型的检察人才。

  孙莉(右一)参加检察听证会

  她所在的第二检察部主要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普遍具有专业性强、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等特点,监检衔接、六稳六保、企业合规等新名词层出不穷,也倒逼她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更新司法办案理念。在办理某化工公司非法经营案时,孙莉发现证据存在漏洞,于是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锁链,准确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公开训诫和检察意见等手段,敢用善用不起诉权,确保无罪之人不受法律追究,审慎作出不起诉处理,该案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不起诉补充侦查典型案例。在日复一日的办案实践积累中,孙莉逐渐从一个初出茅庐的检察小白成长为理性睿智的办案能手,从一个单线发展的业务骨干升级为综合全能的部门副职。

  勇挑重担,精益求精做标兵

  打铁还需自身硬!多年来,她以沉稳认真的办案态度、执着细腻的办案风格、打磨精品的办案要求,参与办理过数百起案件,办理了全国扫黄打非办挂牌督办的16人微信群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全市首例出版个人志的非法经营案,李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案等一系列疑难复杂的案件。2019年,孙莉作为扫黑除恶办案组成员,参与办理了南通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两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局面。对待案件,她总说“公平正义是一个见仁见智的标准,案件就是别人的人生,我希望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让我心安。”

  孙莉(右四)获评“南通市刑事检察业务标兵”

  2020年,她成为了一名员额检察官,收获肯定之余,肩上的责任更重了。从检十年路,她曾多次被如皋市委市政府嘉奖,并荣记三等功。但于她而言,2015年被表彰为“南通市十佳公诉人”,2021年在全市第十九届检察业务技能竞赛中取得全市亚军的好成绩并荣获“南通市刑事检察业务标兵”称号,这两项荣誉尤为珍贵,因为她认为这是对公诉人的最美称谓,是对她多年公诉生涯的高度评价。

  与时俱进,真情司法润民心

  为司法注入真情。孙莉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官不是简单的办案工具和冰冷的司法机器,他们的使命是要通过办案将客观公正、司法善意等理念传递到人民群众心中。

  她依稀记得,一起并不复杂的夫妻共同制售假证案,却投入了主办检察官和她很多的精力。当时如将两人同时移送审查起诉,会导致多名未成年子女无人照管的结果。为此,她介入引导侦查、密切侦诉协作,明确了夫妻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确定了将夫妻分案错时移诉的总体思路,并与公安、民政、法院进行多次会商,及时制定风险预案;面对丈夫已被判处实刑,而妻子却拒不供述犯罪事实,她要求公安机关加强证据收集,及时进行笔迹鉴定,夯实证据基础,并耐心引导、释法说理,换来被告人转变立场、当庭认罪,最终被判处缓刑,让孩子们的成长没有失去母亲的陪伴;对于发现的买假犯罪线索及房屋租赁管理、居住证办理等问题,她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进行立案监督并纠正漏捕漏诉,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她不仅在办案中传递了司法温度,更是将“公正”二字刻在了当事人心中。

  三十而已,三十而“莉”。孙莉始终将热爱摆在首位,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和维护公平正义的赤子之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奉献自己的青春。心中有信仰,行动有力量,她用实际行动彰显着新时代检察官的风姿,为如皋检察队伍增添了一抹亮色。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