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期待的需要。兵团上下一定要站在全局和发展的高度,占领策略高地,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厘清工作中“排查”与“核查”、“个体”与“群体”、“排水”与“进水”、“常态”与“长效”几个关系,深刻认识外在影响因素和内在规律,进而牢牢把握住工作主动权,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把握好“排查”与“核查”的互补关系。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推进,一批黑恶分子、“连霸”“村霸”及背后的“保护伞”被依法严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但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发现问题线索的难度在逐渐加大,一些黑恶分子隐藏更深。这就需要我们练就“火眼金睛”,充分利用各方资源,既要主动通过专门力量对基层各单位、各行业、各领域进行“线下”深入排查,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又要积极利用举报信箱和网络媒介“线上”吸收社会举报信息进行核查。要善于将“线下”排查和“线上”核查的线索进行比对、相互印证,深入挖掘问题线索,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把握好“个体”与“群体”的类推关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影响范围广,涉及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不仅需要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一案一处理,还需要举一反三,运用类推思维发现个体和群体的内在关联。既要通过解决个体问题,来发现普遍性的群体问题,也要注重总结群体性的普遍规律,为解决差异性的个体问题提供经验参考。同时还要通过个体的整改,来带动整体工作的进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最大化发挥带动作用。
把握好“排水”与“进水”的对立关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的就是为了将黑恶分子、“连霸”“村霸”及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彻底清除干净。要坚持辩证思维,在打掉一批黑恶分子、“保护伞”的同时,也要防止一些“顽疾”“传染病”反复和蔓延。既要沉疴下猛药,及时“排水”清理出已有的问题,还要固本培元,坚持源头治理,加大警示教育和宣传引导的力度,防止新的“污染源”出现,避免一边“排水”,一边“进水”的现象出现,防止其影响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成效。
把握好“常态”与“长效”的同步关系。彻底扫除黑恶势力非一日之功,需要持续发力。既不能受空间的限制,出现排查整治和打击盲区,也不能受时间的限制,出现力量衰减、“运动式”推进工作的倾向。要按照为期3年的决策,持续广泛动员部署,坚定不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到各个行业各个领域,不留余力、不留死角,力求基层清正和谐的稳定局面成为“常态”;同时,还要在完善机制和健全制度上下功夫,把阶段性的成果和经验固化为好机制和好制度,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坚定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最大限度彰显专项斗争“长效”,为加强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注入力量。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关系深远,需要以大视野、大智慧、大担当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让人民群众获得长长久久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