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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辈子检察人
2023-10-10 09:37: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我是一个检察老兵,热爱检察事业,与检察有着割不断的浓浓痴情,人家送我“检痴”雅号。下面就讲讲我的故事。

  1978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地根据修订后的宪法,恢复重建检察机关。新中国的检察史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

  我清楚地记得,1978年11月1日上午,在我原供职的江苏省江都县委办公室,部门主任和秘书科长与我谈话,通知我县领导经研究抽调我去参加检察院恢复重建工作,主要负责文秘工作。当时,我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感到很突然。因为我从乡镇选调上来才两年,又要去一个新的单位。但我还是遵从领导决定,从主任手中接过了调令。

  第二天上午,我怀揣组织部的介绍信,来到县公安局大院,到大院西侧挂着“检察院”三字小招牌、新砌的两间红砖青瓦小屋,向检察长报到。这时我才知道,筹建检察院“搭台唱戏”的就3人:姜检察长(原任县财政局长)、老张(法院调来)和我。

  开始那半个多月,我一边与公安局商榷借用办公室事宜,一边接待陆续来院报到的干警。大约两个月以后,院里人员增至八九个,设有办公室和刑检科两个部门。办公室有3人,从公安局调来的杨股长当主任,老张管行政事务,我则负责秘书兼会计。自那时起,我的工作内容逐渐多了起来。公文起草、文书打印、经费支出、编发简报……还要陪着检察长到县里找领导、跑部门,落实建造办公楼、解决交通工具等事宜。虽然几乎每天加班到晚上十一二点,节假日也不休息,不过,那时年纪轻,有朝气,也不觉得累。

  1982年5月,县委组织部发来一纸通知,县里为了培养年轻干部,从县级机关和乡镇遴选一批优秀青年,集中培训两个月,通过考试后选送至有关高校学习,毕业后回县里另行安排工作和任命职务。我也是组织上推荐的人选之一。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向低处流”。我若服从推荐,参加培训考试,上大学是极有可能的,也可能就此改变命运。

  说实话,当时我心里也确有一点躁动。因为检察院重建不久,各方面条件确实很差。五六人挤一间狭小办公室办公;两三人轮流用一辆自行车下乡办案……我的宿舍也仅七八平米,床顶放衣箱,床底放鞋盒,床头放书本,走廊上烧饭,书桌上用餐,妻子带着女儿从乡镇来看我,睡觉都成了问题。

  但我回过头来,想到领导对我工作的充分肯定、同事之间的和谐关系以及检察机关的责任与使命,看着自己手头上努力推进并不断取得成效的检察工作,我躁动的心慢慢平静下来,打消了参加培训迎考的念头。

  我把思想向检察长作了汇报。他尊重我的选择,鼓励我说:“小伙子,好好干,检察工作大有可为,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相信你会干出名堂来的。”从此,我像吃了秤砣似的——“铁”了心,发誓要做一辈子检察人,再苦再累也心甘。

  两年过后,参加那次青年干部培训班后去大学深造的许多人都得到了提拔,我却仍是个中层干部。朋友、同学问我是否后悔?我回答他们:“人各有志,在短暂的一生中,如能碰上自己喜欢并努力去做的事,便是大幸,生命也因此更有意义。”

  三十五年来,我做过秘书,当过办公室主任,也承担过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和党总支书记等角色。不管在哪个岗位,我都有一种“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劲头,非要出点成果才行。我所负责的部门乃至整个院先后多次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党委政府的表彰,我个人也获得过“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08年,我还获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检察荣誉勋章。

  不经意间,到了2007年,也是我到检察院工作的第二十九年。市委通知我退居“二线”,我就像一个飞速旋转的陀螺,突然停了下来,一时间很不适应。

  新任院领导知道我是闲不住的人,便与我商量,要把编纂《检察志》的任务交给我,还希望我为检察文化宣传和廉政建设多做些事情。我二话没说,一口便答应了下来。几年来,我编辑制作了院里首部数码资料片《创建文明行业纪实》;在院里人手紧张的情况下,我独自承担起编纂《检察志》的任务;在检察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新华日报、正义网等媒体发表数十篇反腐倡廉文章。

  检察院是我们检察干警的“家”,我深深地爱着她。在这里,我发扬了传统、坚定了信念,倾注了热血、作出了奉献,洒下了汗水、也实现了价值。

  我对检察事业痴情不改,愿为她奋斗一生!

  (作者杨恒金系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