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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合规整改+公开听证,南通检察助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2021-11-19 10:12:00  来源:  作者:通检宣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我们一定会吸取教训,不赚快钱,只赚安心钱。”11月17日,在南通市检察院组织的一起企业合规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施某听到自己和公司被作出不起诉处理时,激动得连声道谢。

  这场听证会由南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唐旭东主持,邀请了省、市人大代表,南通市政府外事办、南通市工商联、如皋市税务局负责人等5名同志担任听证员,第三方组织代表、案件侦查人员参加听证会。

  案 情

  施某是位美籍华人,2011年经招商引资来到如皋,创办了一家新材料科技公司。近年来,公司晋级为亿元企业,每年纳税近百万。公司运营顺畅,但施某却动起了“歪脑筋”,为多抵扣税款,他安排公司出纳刘某某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54张,抵扣税款44万余元。案发后,如皋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单位及施某等4人立案侦查,并因犯罪嫌疑人施某的外籍身份,于2021年3月移送南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后

  南通市检察院并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之,而是秉持“少捕慎押慎诉”的司法理念,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指导涉案公司开展企业合规。

  评估办案影响,针对企业风险点制发检察建议,组织第三方人员实地走访企业对合规计划进行督促、落实,联系税务师、会计师对企业员工进行专题培训,不定期飞行检查企业整改情况……在3个月的整改过程中,南通市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务实举措,保障了合规审查的科学性、公正性,更确保了合规整改的质效。

  为了确保公开公正

  将司法办案置于阳光之下

  南通市检察院决定

  对本案开展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为了让听证员更加直观地了解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17日上午,在听证会之前,南通市检察院唐旭东副检察长、如皋市检察院吴晓栋检察长带领5位听证员深入涉案公司实地检查。

  唐检一行人询问了施某企业当前生产经营状况以及问题整改情况,查阅了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就企业合规问题对企业员工进行了提问,并听取了当地政府负责人的意见。

  该负责人表示,涉案企业解决了周边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还热心公益事业,多次进行慈善捐助,此次犯罪系初犯,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从轻处理。

  17日下午,唐旭东副检察长在如皋市检察院检察听证室主持召开了公开听证会。

  办案检察官张傲冬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以及认罪认罚情况,阐述了法律适用及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本案犯罪数额刚刚达到追诉标准,案发后单位已补缴全部税款,系犯罪情节轻微,涉案犯罪嫌疑单位及犯罪嫌疑人有自首、坦白情节,且均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

  第三方组织代表汇报了该企业合规整改情况:

  一是排查合规风险点,按照检察建议对财税、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二是搭建合规体系,任命专职合规人,修改公司章程,聘请专业律师确保合规计划得以落实;

  三是健全合规制度,公司重新制定管理、财务制度,发票管理规定,合同审查制度;

  四是配套合规有效措施,建立月度考核制度,对员工合规行为进行奖惩。

  “经过多次督查,我们一致认为该企业的合规文化逐步形成,较好地完成了合规制定的计划,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了我们的审核。”第三方组织代表现场表示。

  5位听证员经过充分讨论后对案件进行了闭门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了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综合考虑企业合规整改的良好情况,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会上,听证员、市工商联法律服务部副部长陈星杰表示,“我们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帮助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企业的严管厚爱。”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机关向犯罪嫌疑单位和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