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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海安:启动公益诉讼力促河道整改
2021-10-29 17:27: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新华日报》

  两岸绿树成荫,河道通畅清爽,不时有水鸟掠过河面,泛起阵阵涟漪……10月14日,海安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再次回访位于新通扬河与焦港河交汇处的河道岸线,看到眼前的景象时,顿感心旷神怡。

  然而,就在几个月前,海安市检察院依托“检网融治”工作机制,实地走访调查该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发现该公司还在一级航道新通扬河和焦港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构建生产用房、浇筑水泥场地、加装地磅、进行砂石生产经营,而且该公司与焦港北闸口距离很近,几乎相连,一旦遇到暴雨等需要行洪时,将直接影响到河岸堤防安全和行(蓄)洪安全,造成河道岸线下沉,危及到上下游及左右岸村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为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程序,多次实地走访,向闸管所工作人员、村干部及周边村民了解情况,同时利用无人机航拍、现场勘查等方式固定证据,经查实该建材公司占用河岸总面积为4000余平方米,占用区域位于新通扬河和焦港河规划河口线向外侧8米范围内,属于新通扬河和焦港河河道管理范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房、圈围墙、堆放物料或兴建其他建筑物等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行为”的有关规定。

  7月13日,海安市检察院依法向当地水利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纠正该建材公司违法行为,退出所占用水利设施,恢复原状,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收到检察建议后,水利部门高度重视,进行专题会商,成立了拆除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专项整改行动;召开拆除工作专题推进会,对违法现场进行了踏勘和取证,约谈该建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并发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敦促其对生产用房、地磅、水泥场地等建筑物和设施进行主动拆除。

  9月12日,海安市水利部门向检察机关回复称:该建材公司已完成对生产用房、地磅、水泥场地等建筑物和设施的拆除,至此4000余平方米的河道管理区域恢复了生态功能。同时该建材公司还主动购入碎石机,对凿除部分混凝土进行粉碎处理,减少二次污染。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