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电梯维保项目拟采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电梯维保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4.2万元/年。
三、项目需求:
1、维保设备清单
电梯型号 |
制造单位 |
类别 |
载重量 |
楼层 |
开门方式 |
速度 |
数量 |
安装地点 |
注册编号 |
TKJ1000/1.5 |
日本三菱电梯 |
客梯 |
1000kg |
9/9 |
中分 |
1.5m/s |
1台 |
办公前 大楼 |
3010-320600-200401-0007 |
TKJ1000/1.5 |
日本三菱电梯 |
客梯 |
1000kg |
9/9 |
中分 |
1.5m/s |
1台 |
办公前 大楼 |
3010-320600-200401-0008 |
TKJ1000/1.0 |
日本三菱电梯 |
客梯 |
750kg |
5/5 |
中分 |
1.0m/s |
1台 |
办公后 大楼 |
3010-320600-200005-0021 |
TW05-1 |
沈阳亿成电梯 |
餐梯 |
200kg |
2/2 |
旁开 |
0.25m/s |
1台 |
智慧园 |
3030-320601210024 |
TW05-1 |
沈阳亿成电梯 |
餐梯 |
200kg |
2/2 |
上下 |
0.25m/s |
1台 |
机关食堂 |
3030-320601215236 |
2、维保地点: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内
3、保养方式
(1)电梯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甲方的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分别见《特种设备安全法》附件A至附件D。定期保养的记录需有甲方代表的签字认可。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年度检测并获得准用证书。
(2)提供全天24小时维修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招标方紧急保修通知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
(3)免费调换在服务期内因保养不当而损坏的零部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4)电梯易损坏配件更换须经招标人审核后另行支付,更换配件的人工费含在本项目合同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5)保证每年电梯年检合格。
4、维保起讫时间:暂定 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3年。
5、付款方式:年度维保期结束后,支付当年维保费的100%。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A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电梯保养三星级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特别提醒】供应商须认真对照询价通知中的资格要求,只有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询价响应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承担。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网上曝光。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A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供应商电梯保养三星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询价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濠南路251号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前楼301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另行安排时间
4、采购人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询价。
5、报价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6、本次项目最高限价4.2万元/年,超出限价作无效询价响应处理。
7、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项目需求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8、采购人认为报价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要求的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将对其作为无效询价处理。
六、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泽 联系电话:0513-55002326
八、询价公告及公告期
询价公告期为:自询价公告在“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nt.jsjc.gov.cn/”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敬请留意。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各项内容,做好必要准备,按询价公告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