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启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美(左)
学员:启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曹磊磊(右)
从“橄榄绿”到“检察蓝”,2022年,部队转业的我进入了检察大家庭这个全新领域。骤然接触法律工作,纷繁复杂的案件让我感受到重重压力。在迷茫彷徨之际,适逢“青蓝计划”让我有幸与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美结对。
如我在诉,以我心换民心
“青蓝计划”结对伊始,陈检就问了我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叫人民检察院?”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我的心中,而陈检也通过实际办案告诉了我答案。
在陈检带我办理一起多次盗窃电动车案时,她打电话听取被害人意见,查证被害人的损失是否被追缴得到赔偿。听取过程中陈检耐心细致,对被害人的合理诉求都一一记录。做完这些,我觉得案件办理的准备已经比较完善,但陈检通过阅卷审查,却又发现了新的问题。原来,一名维修店主在收购涉案电动车时,对该车是盗窃得来的事实并不知情,而店主也通过对犯罪嫌疑人与电动车拍照、留下交易记录等方式起到了应尽的注意义务。陈检随即提出,店主收购的涉案电动车被追缴后,他的损失也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此条意见也得到了法院的判决支持。
该案的办理让我意识到,我们要关注的不仅仅是被害人一方的权益,其他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样需要关注。在办理任何一起案件中,都要做到如我在诉,以我心换民心,要让人民群众在点点滴滴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凝心练智,锻造专业水平
除了要有为民的心,还要有多方面的业务能力——这是我跟随陈检学习办理多个案件得到的第二个体会。
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时,陈检要求我们在开庭前务必将出庭预案做仔细,将每一个可能出现的争议点都要考虑进去,每一个关键环节都要梳理清楚。她带领我们利用两个昼夜的时间,反复审查案件证据,查阅相关医学资料,罗列出该案中可能出现的13个医学争议焦点。当时,我心里还有点小嘀咕,有必要这样追求“完美”吗?现实很快让我被“打脸”。
庭审中,被告方聘请的专家辅助人提出“被害人脑栓塞后缺氧致死是医疗单位并未采用内科治疗手段造成”的辩护意见。针对这种医学专业性极强的问题,我们在预案中已经明确,脑栓塞溶栓窗口期最多不超过6个小时,然而被害人从倒地到转院接受治疗的时间已经明显超过6小时,所以无法进行内科溶栓治疗。最终,基于我们详实的准备,专家辅助人对案件证据作出的判断未被法庭采纳,案件得到了公正判决并获得当事人认可。
通过这次庭审,我认识到检察机关办案过程正如医生诊疗病患一般,需要充分预设可能,通过“望、触、叩、听”等多种手段,才能最终找到“病因”还原真相,也使我进一步理解了陈检要求我“不断学习,将多方面知识融合,以应对多变挑战”的深层次意义。
从人民的解放军到人民的检察院,我的信念不变。接下来,我将继续以人民子弟兵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检察机关履新职、立新功,争取早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诉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