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渔业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我方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已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因某渔业公司提出回避申请,根据《江苏省南通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核实了解,确认存在原第三方专家组成员需要回避的情形。现将重新产生的该涉案公司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组成人员,予以公示:
1.张红 北京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
2.顾向东 南通大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3.王晓燕 南通大学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如发现上述组成成员与涉案企业、涉案人员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不适合担任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成员的情况,请及时向南通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陈星杰
联系电话:18118668909
南通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