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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当何罪?
2023-02-16 09:51: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货车行驶途中运载的大量石子外泄覆盖三个车道、两百余米长驾驶员发现后未采取措施致使后经过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该当何罪?

  “今天我们观摩的王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案庭审,具有很好的警示教育意义,希望检察机关在今后多开展这种安全教育。”在观摩评议会上,市人大代表丁俞斌如是说。

  近日,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对王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案组织观摩庭审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交通运输行业代表观摩庭审。

  2021年10月8日凌晨,王某驾驶货车行至南通市通州湾平海公路某处路段,车上装载的建筑石子大量外泄,覆盖路面三个车道两百余米长。王某发现后,未及时采取任何措施便驾车离开,后有五辆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因无法避让石子引发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两人受伤,财产损失共计10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人采取PPT示证,结合道路运输过程中坠落物品引发的道路安全事故,现场进行法治教育。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本次“开门听庭”进一步规范了公诉人的出庭行为,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

  庭审结束后,该院召开旁听人员观摩评议暨交通运输安全交流座谈会

  “我们在第一时间介入到这起案件中,通过引导侦查,提出以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案立案的建议。”会上,承办检察官邱有全详细介绍了案件承办履职情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对嫌疑人王某耐心地进行释法说理,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

  “希望今天的案件能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推广,同时加强教育,组织行业人员集体学习,规范管理。”“以后道路通行条件要保障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各主管部门纷纷提出道路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

  “作为南通市首例以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提起公诉并被法院判决支持的案件,我们希望通过该案引起交通运输参与人员的重视。同时,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我们将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配合,共同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菊在座谈会中表示。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