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既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又关系高质量发展。南通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抓末端、治已病、抓前端、治未病”,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1年以来,南通市两级院共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6件,涉及食品药品安全12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2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3件,其中涉及食品药品安全41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2件。
紧盯关键点
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百姓福祉,是提升群众幸福感的重要保障。2021年5月,南通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5个月的食药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专项打击线下(农贸市场、超市等)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药品的行为,专项打击违法宣传销售保健品的行为和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服务违法行为。
在开展打击违法宣传销售保健品专项行动中,崇川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南通某公司通过召集众多老人、病人现场授课,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具有降血压、抗肿瘤、降血糖的治疗效果,误导消费者予以高价购买,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为准确判断案例性质,该院首赴上海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非法添加物质检测和成分分析,并就检测报告专业问题咨询省食品专家库成员,科学研判证据材料。
同时,指导举报人对讲课内容进行录音录像等电子取证,获取关键证据。依法向职能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监管。主动召开联席会议,邀请市场监管和公安机关负责同志到检察机关通报案情、会商研究,并将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侦查。2021年6月16日,该案在检察机关介入下,公安机关已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计出动警力60人,抓获犯罪嫌疑人43人,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14人,取保候审17人,查获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帮助900多人挽回损失,有力整治了保健食品市场“骗老坑老”“骗病坑病”突出乱象,维护了中老年消费者的“钱袋子”。
找准切入点
擦亮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金字招牌
随着信息化与人们生活的不断融合,各类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更加广泛、频繁。如何更好保护个人信息,成为消费者关心的现实问题。为切实推进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南通市检察机关成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组,由市院党组成员担任主办检察官。
如皋市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接到群众反映,其刚买的手机卡就显示已经注册了微信,且经常受到“垃圾短信”的骚扰。经查,薛某某利用通信营业网点代办人员的身份,以及为新客户办理手机卡、充值等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手机号验证码,再卖给下游黑灰产人,用于在热门电商网站、短视频app等平台注册网络虚拟账号,继而谋取非法利益。截至被公安机关抓获时,薛某某已窃取了上百条客户信息,注册了近千个平台,累计非法获利近万元。
10月25日,如皋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薛某某赔偿公益损失,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获法院判决支持后,如皋市检察院坚持“治病”与“防病”并进工作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及时向责任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扭住着力点
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之网
引入技术支持,扩大外部协作。如果说检察官的眼睛是一把标尺,那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则是一把放大镜。
在开展农贸市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专项行动中,为了及时、准确发现案件线索、回应群众关切,南通市检察机关发挥市院快检实验室专业、快捷优势,对农贸市场开展常态化抽检,采样52次,检测73次,先后委托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江苏省权正检测检验有限公司、上海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专业检测机构,开展非法添加物质检测和成分分析。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职能部门开展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并召开全市食药安全领域“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强化食药安全领域行政执法、刑事侦查和检察监督的协作配合,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行动,保障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