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2022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八号检察建议”,并抄送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携手共同助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月3日,为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海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德峰带队,先后前往海门区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天钢铁绿色精品钢(通州湾海门港片区)项目工地,详细传达“八号检察建议”精神,深入了解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特点和发展态势,调研重点企业、项目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存在的不足。
在海门区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时,检察机关详细讲解了“八号检察建议”制发背景及主要内容,指出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同时从督促协调落实部署、抓早抓小苗头管控、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与会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检察机关上门传达检察建议表示热烈欢迎,一致认为“八号检察建议”指出的安全生产监管问题实,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下一步将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重点在安全生产领域协同发力。
在中天钢铁绿色精品钢(通州湾海门港片区)项目现场,检察机关对2021年以来办理的涉企案件进行了通报,针对该项目工程量大、工期较长、施工人员众多、分包情况复杂等现象,向企业送达了《提示函》,要求企业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建设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整改举措,并同步加强对员工法律教育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中天钢铁相关负责人高度评价检察机关对企业的关心和重视,表示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下一步,海门区检察院将切实发挥检察职能,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延伸检察触角,充分利用法治优势,助力补齐行业短板,完善监管流程,压实监督责任,为保障海门安全生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