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督办的被告人马某故意杀人案开庭审理。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吕梅带领苏州、常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在南通市中级法院通过支云庭审系统,全程参加了庭审观摩。
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了详细讯问,向法庭揭示了全部犯罪事实;运用多媒体系统分组出示相关证据,并当庭播放部分监控视频,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有力指控;就定罪、量刑和犯罪原因,充分发表公诉意见,有力反驳辩方观点,并结合本案特点开展法庭教育,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评议
庭审结束后,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组织与会代表对本次庭审情况进行了评议。
南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宁作为本案的承办检察官,感谢省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给予的指导与支持,分享了自己办理该案的体会与收获。
苏州、常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本案出庭预案非常周全,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没有超出公诉人的预判范围。”“本案示证的PPT制作很精美,证据展示很精准。”“公诉意见中庭审教育一块,通俗易懂、情法交融,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代表们就起诉书制作、举证质证方式、答辩策略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吕梅主任对此次庭审情况进行了点评,肯定了南通市检察院领导亲自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担当精神,认为此次庭审作为全省庭审观摩活动的收官之作,讯问条理清楚,举证全面完整,答辩准确有力,庭审顺利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