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基层动态】如东: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2021-09-19 10:55: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近日,由如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县交通局原副局长陈某受贿一案,在如东县法院驻所支云科技法庭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当庭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

  驻所法庭庭审进行的同时,市检察院、县纪委工作人员及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10余人在如东县法院第17法庭,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旁听本次庭审。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陈某在担任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期间,利用分管道路工程施工、道路绿化工程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款物合计577200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充分、清晰地出示了被告人陈某主体身份、受贿事实以及量刑情节方面的证据。被告人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全部证据均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被告人忘记初心使命,利用职权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持续不断地进行受贿犯罪,严重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陈某进行法庭现场教育。

  陈某在最后陈述时,再一次对自己的罪行悔恨不已:“受贿之后,我也很害怕,但终究逃不过诱惑。出事之后,我很后悔,不仅如实供述,也在检察院的释法说理和耐心工作下积极退赃。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的我,即将与高墙为伴,可以说教训极其深刻且沉重……”宣判后,陈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并作出深刻忏悔。

  庭审结束后,如东县检察院召开庭审观摩座谈会。

  人大代表 袁新华

  庭审中公诉人归纳事实简练、举证清晰明了,公诉意见有理有据。今天的观摩,让我接触到真实的案件和庭审,也给我上了一堂职务犯罪的教育课。

  政协委员  缪祝宏

  今天的庭审让我很有感触。这样的案例,让我更加深刻理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我也会将这个案件的警示意义和合法经营的理念传达给民营企业家。

  政协委员  吉喆

  今天是我首次现场观摩职务犯罪庭审,感觉很有教育意义。给我留下比较深刻印象的是法庭教育环节,感觉检察院这个细节上做得比较好,同时我们也觉得检察院的量刑考虑周全,既突出人性关怀,也体现法律尊严。

  人民监督员  吉星

  今天的庭审中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的完全采纳,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的精准性。

  人民监督员  张育铭

  今天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让我们观摩人员能够最直观地了解案件,内心感觉到很震撼,检察院的工作非常严谨、细致,以后希望能多开展这种活动。

  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周荣玲副主任认为,此次庭审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庭审规范化程度高、多媒体示证效果实质化、量刑建议精准恰当,案件的办理也起到了“办理一案、示范一片”的良好效果,并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检察职能延伸、发好检察声音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编辑: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