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党章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对科学发展观作出定位和阐述,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成就的内容,把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道,作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强调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内容,把生态文明建设纳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充实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内容,增写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段落;充实了加强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对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分别提出了一些新要求。
▲《中国共产党章程》
党的十八大对党章的修改,使党章的内容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有效地发挥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
科学发展观提出以后,经历了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理论内涵不断丰富,实践成效不断显现。科学发展观对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新的科学回答,把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正式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大会指出,总结十年奋斗历程,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一系列紧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开辟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做报告
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要决策和历史性贡献。大会指出,面向未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来源:《中国共产党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