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
“这里原来是一大片堆场,非法堆放着大量船舶废弃油桶和沙石,因为扬尘等原因还被列为南通市重点整治对象。经过治理,机油桶和沙石已全部清理完毕。”近日,当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长江边已关闭的南通某码头时,已不见运送废油桶和沙石的大卡车,只见江水荡漾,江水哗哗地拍打着岸边,而在去年的5月,这里可是另一番场景。
2020年5月
南通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长江水域多艘船舶非法停靠在南通某码头,将船舶上使用过的废油桶卖给码头上不具有资质的收购人员,同时倾倒生活垃圾。来到码头时,只见大量废油桶、沙石堆放其中,码头内尘土飞扬、污水横流,空气中散发着刺鼻的味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船舶不得违法向内河水域排放污染物,而是应将污染物交由港口、码头、装卸站或者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南通某码头不具有港口经营许可证,按规定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船舶停靠于此,本身就违法。废油桶内含有大量有毒有害污染物,属于船舶危险废弃物,交由不具有资质的人员处置,又会给长江水域环境将带来极大的隐患。
专项整治
为此,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能的两家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强化码头经营管理,加强船舶污染物送交、处置、排放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化学品洗舱站的运行,开展长江水域船舶油污隐患联合综合整治,消除长江水域船舶污染隐患。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对辖区内码头、船舶开展了船舶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目前,共发放安全管理建议书11份,现场检查船舶344艘次,查处了船舶12种类型污染违法行为,对7艘船舶进行了行政处罚。上述案件中的南通某码头已关闭,辖区内其余21家码头已全部具备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接收能力,废油桶等船舶危险废弃物已由有资质公司集中接收后予以处理,中化南通洗舱站也投入了运行。
“如果不按要求处理船舶上的污染物,那一艘船就是一座‘移动的污染源’,长江水域这么多船,将会给我们的母亲河带来多大的危害啊!我们就是希望通过这个案件,促使相关部门建立起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让我们的长江水更清澈、更透亮。”承办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