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楠 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
从检11年来,周楠始终坚持将履职能力作为核心竞争力来锻造锤炼,深耕于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刑事检察等领域,先后被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4次,被启东市委、市政府嘉奖4次、记个人三等功1次,获得江苏省检察岗位能手、江苏省案件管理业务能手、江苏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南通市检察机关“十佳检察人才”、南通市检察优秀人才、南通市优秀检察官、“南通好青年”等荣誉称号。
乘风破浪,他是检察队伍的“勤奋人”
2009年,周楠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工作期间他始终将提升业务素能作为立根之本,坚持业务钻研,勇于自我突破,不仅以当年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还通过自学拿到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和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由于肯学踏实、业务精湛,他多次代表启东检察院参加各项业务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先后20余次为单位争得省市级团体及个人单项荣誉,是检察系统的“学霸”检察官。2016年在全市第十四届检察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得个人第一名;2017年荣获“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2020年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2020年在全市第十八届检察业务技能竞赛中,获个人第二名;2021年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案例撰写标兵”称号。
情系群众,他是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在控告申诉部门工作期间,周楠在接待岗位上对每一位来访者都认真对待、笑脸相迎。“问好、详询、办理、解答”,他对每一位来访人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教人,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2016年10月的一天,他在接待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父亲过程中,得知老伯的儿子因为受到犯罪侵害导致双手残疾,完全失去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且因治疗,家庭已经负债十几万元,但是犯罪嫌疑人却没有任何赔偿能力,其儿子后续的治疗费用至今没有着落。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征得院领导的同意和支持后,立即根据被害方的申请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快速为被害人家庭申请到了二万元救助金,缓解了被害人家庭的燃眉之急,被害人家庭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勇于探索,他是检察工作的“创新人”
在案件管理部门工作期间,周楠积极探索打造“人工智能+检察工作”的新模式,认真做好案件受理审查、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各项案件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案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他评查并推动整改的施某某诈骗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监管案例,案件监管相关做法获江苏省检察院、南通市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他带领科室干警积极探索保障群众权益新举措,“最多跑一次”、异地阅卷制度等便民措施获律师点赞好评,案管接待窗口获评2018至2019年度“南通市巾帼文明岗”,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以高分获评启东市“人民满意服务示范窗口”。
勤勉尽责,他是检察业务的“明白人”
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期间,他坚持通过以案件为切入口,通过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回应群众诉求,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各项司法办案之中,办案工作获得群众认可, 是南通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启东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他办理陆某某、王某某等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等刑事案件,严格规范、惩防并举,有力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他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办案之余积极参与检察理论研究,十余项课题成果获省市级表彰。其中,《刑事申诉案件律师听证制度研究》被国家级期刊《检察研究》录用,获江苏省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三等奖,并被评为启东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刑事申诉检察视角下检察监督与监察监督衔接机制研究》获南通市检察机关征文活动三等奖,获评启东市法学会一等奖;《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以完善不起诉制度为视角》《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补充侦查机制研究》分别获得启东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
百尺竿头思更进,策马扬鞭再奋蹄。
检途漫漫,他将继续坚守初心、发扬三牛精神,以永不停歇的执著态度和“钉钉子”的恒心韧劲,为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