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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头版】解除超范围冻结,助企业恢复运转
2021-03-18 10:31:00  来源:通检宣  作者:通检宣

  “检察官,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我们公司有幸受邀参与了城市推介大会。”近日,接到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电话时,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外地民企负责人王某激动地说。检察官还了解到,目前该公司积极利用自身的大数据技术优势,参与当地复工复产、招商引资,做了很多好事实事。

  涉案企业是一家信息技术公司,王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该公司与多家企业签订一揽子网络服务协议,提供网络平台维护、数据平台分析、删除负面信息等服务,共收取服务费1200万元。其间,该公司应客户需求,通过职业删帖人为上述客户删除负面信息,共支付删除信息费用80万余元。2019年10月,侦查机关以公司、王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向如皋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案发后该公司仅有的两个经营账户被冻结,又陆续有合法经营收入汇入上述两个账户,企业的资金运转可能受到影响。

  “被冻结后,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急需解封账户恢复现金流。”讯问过程中,王某反映。承办检察官针对诉求,对涉企财产性强制措施进行全面审查。经查明,公司的非法经营数额为80万余元,违法所得数额为40万元,但其公司两个账户合计被冻结498万余元,远超过非法经营数额和违法所得,且其中有300余万元是案发后汇入的合法经营收入。

  由于公司大量流动资金被冻结,不少员工离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该院遂及时提出应当依法解除超范围冻结,侦查机关采纳了意见。

  账户解冻后,企业相关负责人向检察官介绍公司运转情况。

  “账户解冻了,让我们在疫情期间有了流动资金,发了工资,交了社保,也留住了核心技术人才,我们企业活过来了!”2020年4月,该公司向检察机关反馈了公司现状。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如皋市检察院促使该公司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020年12月30日,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公司被判处罚金40万元,罚金均已缴纳。

  由此案延伸,如皋市检察院与当地侦查机关会签意见,推行诉讼全流程动态评估涉企财产性强制措施,依托案件事实和诉讼阶段变化,及时变更涉财产强制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编辑:孙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