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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保护】法护一江清水,共促生态文明
2021-03-02 17:08:00  来源:南通检察  作者:通检宣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为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崇川区检察院当天专门印制了《长江保护法》单行读本,制作了长江大保护宣传展板,在南通市图书馆大厅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理解和掌握《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法护一江清水,共促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长江保护法》全文共九章96条,分别为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该法的出台实施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通州区检察院受邀参与区水利局、发改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机关、乡镇联合开展的长江保护法实施宣传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巡查活动。活动中,通州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周文兵与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一起对集中停泊点外的江面、通江河道、港汊、船舶修造企业船只进行了抽检,重点关注有无非法捕捞的行为、有无非法向辖区内长江干流排污、超标排放含磷水污染物等有害物质造成水污染的、有无非法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的、有无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等行为,积极宣传《长江保护法》。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娄勤俭关于长江大保护批示精神和江苏省检察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通知》要求,通州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通过走访巡查、提前介入、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辖区内长江水域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编辑:陈颖之